在我们的心里或许有一把旺火,可是谁也没有拿它来让自己暖和一下;从旁边经过的人只看见烟筒里冒出的一缕青烟,不去理会。现在让我看一看你,应该干什么呢?人们必须守护那把内心的火,要稳着点,耐心地等待着,有谁走来,挨近它坐下——大概会停下来吧?心里多么着急。
——梵高
壹
1985年,在那个没有计算机的时代,要做一份杂志,插画、排版、文字全靠一双手完成。商量好排版,用铅笔画出草图,再在钢板上把字和图案刻在蜡纸上制成蜡版,再用油印机一张张印出来,最后装订成册,一本杂志就完成了。高中三年,阿金和文学社的其他十几个同学将课后时间都倾注在了这份杂志上。阿金负责做美工,他从初中开始就自己琢磨学习画画,能写得一手好字。
很快,高中宣布结束。阿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一位四川师傅招收绘画学徒,瞬间那团熊熊烈火在他心里燃烧起来。父母不同意,他就去村里的叔叔婶婶家借钱凑够路费。没有“临行密密缝”,只有脚下的一双破皮鞋,和包里几件换洗衣服,阿金乘上火车,从一个西北小山村前往梦中的陌生山林。
那时正少年。
四年后,阿金回来了,没有衣锦还乡,也依旧揾食艰难,包里是一厚叠相片,记录了这四年间的自己,为庙宇绘色的自己,伏案书写的自己,与同伴露宿风餐的自己.....
回家看过父母,阿金去城里打工了,遇上了一漂亮姑娘,姑娘看上了他那点儿手艺,与他成了家,生了两个女儿。女儿 在某些地方跟他很像,喜欢写漂亮的字,喜欢把书上好看的动物画在自己本子上。
“爸爸,这个叶子怎么画啊?”
“爸,到底怎么写好连笔字啊?”
大多数情况下,阿金会一边摆摆手:“走开走开,我不会,早都忘了”,一边抱着自己圆滚滚的身材躺进沙发里。有时可能因为心情好,他会接过女儿的本子,看后笑呵呵地望着妻子说:“不愧是我女儿啊,遗传了我的艺术细胞。”然后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年轻时候的故事,那些在酒后讲了无数遍的段落。
贰
从小学到初中,小荷的数学成绩从来都是二十几分,不知如何与外界相处的她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钻在父亲的书房里看书,不怎么和同学来往。慢慢地,她被班里的其他同学当作“笨丫头”和“怪小孩”孤立起来。
在班里从来都不起眼,父母也没有对她寄予厚望,小荷也觉得自己真的是一无是处。直到有一天,她写的作文拿了省里作文大赛的一等奖,她发着高烧迷迷糊糊地听到父亲跟母亲的谈话:“这孩子在写作方面很有天赋呐……”
记忆中,这是小荷第一次听到父母夸自己,也是第一次真正受到了鼓励。
后来小荷从一所外语院校毕业后,只身一人去到北京,误打误撞进入了记者行业,从最基层的职务做起,一路摸爬滚打成为了真正的记者。那期间,她买一包饼干要吃一周,为了赶稿子一连几个晚上在办公桌旁打地铺睡两三个小时,也曾为了采访篮球大佬被几个人高马大的黑人保安从酒店门口架着出去。
多年后她拿到了体育新闻界的诸多荣誉,当谈及当初为什么选择记者这条路时,她回答:“因为记者给她提供了一个写作的通道。”
在新书分享会上,当她终于以一个作家的身份被人称赞时,她仍会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其实我有点社交恐惧症的。”
叁
以未达一本线的成绩,在补录环节被一所一本院校成功录取,当家人都在为这件“捡到了宝”的事欢呼时,阿元不知该开心还是难过。那1秒前,他还在想象着自己穿着军装的样子。他在二批第一、二志愿全部填的军校,谁知以后四年都要以自己高中最讨厌的物理为专业。
走进大学,似乎一切又没有那么糟,军训比想象中好玩,穿着迷彩服的姑娘也很美。他加入了学校国旗班,经过一学期的训练,终于,每周星期一,他穿上军装,迈着有力的步伐,护送国旗走近旗杆,凝视着那面红旗在朝霞中冉冉升起,心中那团火又燃烧起来。
肆
尽管被那么多同学嘲笑,阿延也从未放弃写诗。直到有一天他看到自己写的诗在网上传起来,甚至在某些不良网站上都能看到,他尴尬极了,删掉了所有的诗,撕掉了笔记本。
“太扯了。”
后来他成为了著名的脱口秀演员,在舞台上妙语连珠,带着或戏谑或真实的情感,看着台下的观众因为自己而捧腹大笑。
他又开始写诗了,出了书,只是他诗人的身份鲜有人知。但他已经很满足了,自言:在写作过程中,收获了世界的“美”。
他仍不解:“为什么会有年轻人不写诗呢?”
伍
在那个小镇上,能拥有一双200多块钱的篮球鞋对迪迪来说已经是极其奢侈的事了。每天下午放学回家一吃完饭他就穿上那双球鞋抱着篮球出门了,先去镇上的小体育场看看,如果人太多他就一个人去那家医院院子里的篮球架下练投篮,模仿着电视上看到的标准动作,想象着自己就是心中的那个詹姆斯。
今年6月,迪迪就要高考了。他期待着。
上面五个故事均取材真实,故事主人公或是我身边的亲人、朋友,或是新书分享会上认识的仅有一面之缘的小作家,或是未曾谋面的网络偶像。
你会看到,平凡的人为了维持那一点火光用力努着嘴给它吹气鼓劲,不平凡的人也曾不得不试图湮灭那团旺火。故事终究都是平凡的。
在他们的故事里,那团火,在时光的缝隙里被风吹,被雨淋,忽暗忽明,但他们从不舍得熄灭它,微力挣扎着,一点点积攒着力量为它升温,在心中酝酿着一场烟火。
大概是世界太大,大得人显得那么渺小,如一粒尘埃,一生飞扬过就什么也没有了。上帝为了平衡这种悲凉,就在每个人身体里藏了一株独一无二的火苗。人们握着它,就不易失掉生命的热情。
所以你看,内心的那团火呀,才不是什么和世界格格不入的大怪物,那是上帝为了区分你和别人而作的标记呐,得好好宝贝它才行。
若始终无人看到它,靠近它,就拿来温暖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