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奇葩说已经有很多关于爱情与婚姻的辩论了,可爱情这件事从来都不是可以拿来辩论的,不过真理越辩越明倒是在理。
爱情是什么?
文学、哲学、社会学……等等学科都无法解释,但医学给出了答案。爱情产生于我们脑中的“爱情激素”,这些多巴胺、内啡肽、荷尔蒙的分泌让我们在遇见TA时心跳加快、脸红发热,于是爱情便产生了,这种爱情包括情欲和性欲两部分。
天然的爱情是有时限的,仅靠“爱情激素”只能维持6个月、3年、或是7年之痒,但两性间完成一次性行为需要男性投入的精力微不足道,而后果则可能是女性十月怀胎,不得不消耗巨大的体力,所以女性需要一个可靠的伴侣帮助她抚养孩子,于是便产生了婚姻。
婚姻是什么?
婚姻(一夫一妻制)不是以自然条件(爱情激素)为基础,而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包含家族、家庭、事业、优生的社会契约关系。但大自然之中也仅有3%是单一配偶制度,是不是证明更换伴侣的一夫一妻生活,或者说有时限的固定关系才是符合人类天性共同生活模式?我只想告诉你,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都赋予结婚双方离婚的权利。
那回到辩论上来:没有爱了要不要离婚?
从我之前的定义就已经明了,爱情和婚姻就是两码事。爱情是感性的,狭义一点来说,如果你只把脸红心跳、能不能产生性欲当作爱情的标准,那可能都等不到婚姻,在相恋前两年就掰了。但广义一点来讲,过了爱情的前两年,彼此间还有依恋、关心、过往、生活的习惯,那种你做饭、我洗碗的合拍,不就是爱的感情吗?
但我所说的“没有爱了不要离婚”绝不是反对离婚,只是现在的年轻人都太冲动、太自我了。在想要离婚的时候仔细回忆,虽然彼此间激情不在,甚至发展到最后不断争吵,偶尔动手,可是否还有对彼此的信赖、依恋、感情,如果还有,那就不离。
爱情这东西本来就是时有时无、时淡时浓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险些离异的家庭。矫情一点说,夫妻间可能会有100次剑拔弩张的时候,100次彼此间像陌生人的时候,100次怀疑自己怎么会嫁给这个人的时候,但这些都抵不过1次想拥抱对方的时候。
那再回到辩论上来:结婚后遇到今生挚爱要不要离婚?
有那么多故事都告诉我们,不要冲动!无论是《廊桥遗梦》还是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提醒我们——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女性出于原始的生育考虑(↑看爱情的定义)把爱情绑入婚姻,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为什么,因为爱情靠不住,所以女性想靠那本证、那颗戒指、那套婚纱来索取安全感,可事实是——你把爱情套进婚姻这个容器里,就不再是当初的爱情了。就像是你把新鲜水果放进冰箱里,再拿出来也不是当初的样子了。如果《廊桥遗梦》的女主角最后跟那个摄影师走了,那可能又是一个丑陋尴尬的冰箱里的水果罐头故事。
当然社会给了你离婚的权利你可以离,不过婚姻从来不是对社会的责任而是对自己的承诺。就像是你上不喜欢的学,考不喜欢的试,都是人生对我们的纪律和要求。随着爱情东飘西荡,不尊重这些责任感,到头来一定会发现人生的自我实现不够。
又回到辩题上来:婚姻规定仅7年同意吗?
这个辩题,其实是让双方(尤其是女性)离婚的压力小一点。
这个社会的现实是,大部分人离婚都不关爱情的事,而是日子根本过不下去了。他年轻的时候可能是个诗人,但他现在赌博、酗酒、家暴。在中国,遭受这样“热暴力”的妇女有一千两百万。王先生和王太太好不容易把孩子抚养长大,孩子离家后,住在一套房子里的两个人比房客还陌生,只有逢年过节在孩子面前才装一下温情。在中国,遭受这样“冷暴力”的夫妻不计其数。为什么大家不敢提出离婚?
首先,因为“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中国传统文化不倡导离婚,或者换句话说,不提倡女性离婚,所以即使是女性地位权利大大提高的现在,离婚对于女性承受的舆论压力依然巨大。其次,婚姻是以经济为基础的契约关系(↑看婚姻的定义),这也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更容易受父母、财产、孩子的制约。
但我们是年轻人,我们就是要把态度摆端正。法律赋予我们离婚的权利,我们凭什么不在已经两看生厌、恶语相向、比陌生人更陌生的时候选择离婚,去追求自己的新生活呢?你18岁还并不懂人生,可28岁的我知道自己要什么。生活在前进,如果仔细思考过后,那些回忆、依恋还是不够给你勇气走下去,那就不要受父母、财产、孩子的制约,勇敢的离婚。女人不要太小看自己,你值得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