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因为宋江浔阳楼酒后题下反诗,被黄文炳发现并报告官府,最终收入监牢,由此闹出劫法场的桥段,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环环相扣、颇为有趣。
那么,宋江被定死罪、差点问斩,到底屈不屈?
01
历代王朝,对谋反等严重犯罪行为十分重视、高度警觉。
第20回中,宋江作为“刀笔精通”、“颇识法度”的胥吏,对晁盖等人劫取生辰纲及后续行为有着清醒的认识:“晁盖等众人不想做下这般大事!劫了生辰纲,杀了做公的,伤了何涛观察;又损害许多官军人马,又把黄安活捉上山:如此之罪,是灭九族的勾当!虽是被人逼迫,事非得已,於法度上却饶不得,倘有疏失,如之奈何?”
而在第39回宋江寻阳楼题反诗案中,“机深疑猜”的无为军在闲通判黄文炳同样非常敏感,看到宋江所吟四句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马上定性为“这厮无礼!他却要赛过黄巢!不谋反待怎地!”
李卓吾点评“黄文炳也是个聪明汉子,国家有用之人。渠既见反诗,如何不要着紧?宋公明也怪他不得”,可以说言之有理。
02
唐宋元明清各个朝代,在司法判决上,对于谋反等更是类似我们八十年代的“严打”,一般都是从重从快。
宋江反诗案中,黄文炳认为“眼见得这人(戴宗)也结交梁山泊,通同造意,谋叛为党,若不早除,必为后患”。蔡九知府升厅,便唤当案孔自来分付道:“快教叠了文案,把这宋江、戴宗的供状招款黏连了;一面写了犯由牌,教来日押赴市曹斩首施行!自古‘谋逆之人,决不待时’,斩了宋江、戴宗,免致后患”。最终定罪为“江州府犯人一名宋江,故吟反诗,忘造妖言,结连梁山泊强寇,通同造反,律斩。犯人一名戴宗,与宋江暗递私书,勾结梁山泊强寇,通同谋反,律斩”。可见,对于谋反重罪执法层面审讯异常快捷,处置比较及时,判罚更为严厉。
03
其实,宋江所谓“反诗案”,实际上类似于文字狱性质。
因为从整个小说中关于宋江的所有细节描写看,很难找出其致力于或热衷于谋反的痕迹;相反,宋江在多种场合下所表达的是对于皇帝和国家的一片忠诚之心,一再解释暂居山林是迫不得已,只等皇帝招安、为国效力。至于说诗句本身,也可以从不同角度解释,比如“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就可以认为是曾经官府为吏、虽暂处梁山,也不耻于黄巢扯旗造反的所作所为。
同样是酒后狂言,被公认为是南宋最杰出的皇帝宋孝宗赵昚,处理陈亮案就很有分寸:
陈亮,婺州永康人,“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论议风生,下笔数千言立就”。孝宗曾经想给陈亮一个官职,陈亮曰“吾欲为社稷开数百年之基,宁用以博一官乎!”陈亮天天与一帮狂士醉饮,“醉中戏为大言,言涉犯上”。被人“下大理,笞掠亮无完肤,诬服为不轨”。事情报告给孝宗,孝宗认为:“秀才醉后妄言,何罪之有!”“亮遂得免”。
当然,就大多数情况看,历代皇帝一般都不会如孝宗那样处理此事,不仅如此,通常还会上纲上线、波及众多,因为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皇权至高无上,封建帝王视为禁脔,绝不允许他人染指。
从这个意义上讲,宋江其实并不屈;更何况还有后来的梁山聚义、屡犯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