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的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怎么也忘不了的人,关乎友情,关乎爱情。
我虽然不是一个打架逃课无恶不作的坏学生,但也绝不是一个勤奋好学遵守纪律的好学生。同大多数男孩子一样,也许是少数吧,反正我经常安慰自己是大多数里的一员。我有些爱面子,喜欢开玩笑,喜欢颇有些善意的恶作剧,偶尔也会挑战班主任的权威。高一刚过去的几个星期,我和几个男生在教室里弹粉笔头玩,就在玩的忘乎所以的时候,班主任推门而入,正如你们所想的那样,我把粉笔弹在了班主任的额头上,他摸了摸吃痛的额头,又看了看满地的粉笔头,恼羞成怒地罚我们出去晒太阳。两节课以后,我被要求换了座位。我的新同桌叫林依人,她很胖很胖,胳膊应该有我的两个那么粗,看到她时,我不由得皱了眉头,上看下看,横看竖看,也没看出来她哪里依人了。我把书包摔在了桌子上,很不情愿地坐在了她的旁边。同桌的前两个星期,她学她的,我玩我的,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集。第三个星期,耐不住地性子的我问她为什么下课也不出去玩,我甚至没看到她去上过厕所。她红着脸说由于她太胖如果她出去我就必须起身让座,她不想麻烦我,上厕所也是趁我不在的时候去的。我的心里微微一颤,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似乎可爱了一些。此后的几天,我们之间依然没有什么话可说。有一天下午我打完篮球后回到教室拿衣服,同学都已经放学回家了,只有林依人站在座位旁,我问她怎么还不回家,她红着脸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说些什么,在我的印象里她和我没说过几句话,但每次说话都会脸红,有时候我真想摸下她的脸是不是还会发烫。就在我低头准备从抽屉里拿衣服的时候,看到了她的凳子上有淡淡的血迹,顿时什么都明白了,我把衣服丢给她让她系在腰间,自己就走了。我们渐渐熟络起来,她偶尔会帮我带早餐,偶尔会在我打完篮球后给我一瓶水,我从没想过她怎么会对我这么好,当然也不需要想。
高二那年,她依然是我的同桌。那一年,我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女生,我至今能想到的形容她的词语就只有漂亮。每次放学后我都等她一起回家,尽管她总是对我爱搭不理的,回到家后,我大多都在想如何把她追到手,自然把作业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有好几次都被老师罚站。过了一段时间,在要交作业的时候林依人突然递给了我一个本子,我打开一看竟然是昨晚的作业,我问她哪来的,她依旧红着脸说是做作业时打的草稿,我高兴地说真不愧是学霸,草稿都能打得这么认真。此后每天,她都会在要交作业的时候递给我她打的“草稿”。我喜欢的那个女生喜欢陈奕迅,我曾坐过两天的火车就为了给她买一张陈奕迅演唱会的门票,回来后我写了一封情书准备和门票一起送给她,却在当晚洗裤子的时候,将情书洗湿了,我让林依人再帮我给她写份情书,她什么都没说。第二天一早,情书便躺在了我的桌子上,我打开一看
我喜欢你,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你的悲伤和快乐,我尽收心底
我喜欢你,在每一个辗转反侧的夜晚
你的字字句句,饲养着我的孤独
我喜欢你,在每一个白露沾草的清晨
你的音容笑貌,是我这一天开心的理由
我喜欢你,即使你永远都不会喜欢我
我喜欢你,即使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但我还是喜欢你
看着这封情书,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把它夹在了书里,保留至今。很多年后,对于喜欢与被喜欢,我有了新的看法,我们到这个世界是来经历的,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我们都该感谢那些让自己内心泛起涟漪的人,比如林依人,比如我喜欢的那个女生。
高三那年,我和林依人都投入到了紧张的高考复习中,虽然我是学渣,但是学渣也有一颗想读大学的心。我们度过了紧张但又充实的一年。高考完后,同学聚会,我曾经喜欢的那个女生以别人的女朋友的身份出现,我笑了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过。那天晚上,向来滴酒不沾的林依人喝醉了,我们拥抱了一下,然后背对背转身离开,我记得自己当时哭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哭。此后,我们每回的同学聚会她都不会来,她也从不在社交圈里发状态,我问过同学她现在怎么样了,只知道她后来变成了真正的依人,找到了疼爱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