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一个人到这世界上来做什么?我觉得就是爱最爱的、最好听的、最好看的、最好吃的。
我要我在这百无聊赖的时光里,人生须尽欢,欲去也缱绻。
我要有那么一些人是我的来日方长,我要有一个心念是我漫漫人生里斩钉截铁的梦想。
一定要遇见很多平凡的人,才能碰到这样特别而迷人的你,我的斯诺依花姑娘。
老冯是我的发小,我们这对欢喜冤家友情萌芽于小学。当时两个人是相互嫌弃的状态,我觉得她一点也没有女生的温柔脾性,整天没心没肺地嘻嘻哈哈;而她也觉得我不善言辞,一点也不欢快洒脱。但友谊就是很戏剧性的,我们最后都会舍不得那个曾经一脸嫌弃的人,那个你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人。
到了中学时代,逢着周末我坐很久的车去看望她,揣着一袋零食去校门口蹲点等她放学,一番寒暄后直奔主题——今天吃什么?
那时的快乐也真的很简单,几个同龄人围坐在一起,手舞足蹈说着天南海北的胡话。几十块的自助餐,只要聚在一起都可以吃得像山珍海味,尤其是在寄宿制高中念书“三月”不知肉味时,一顿饭可以吃到扶墙进扶墙出,临走时互相问吃饱了吗?吃得快撑死了啊!
老冯比我年长一点,生于97年末,而我生于98年初,头尾相接,想来还真有缘。即使很多时候内心依然像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样,对这个疯狂而光怪陆离的世界不依不挠,我想,好折腾、爱琢磨的她在20岁这个漫长人生的一个小节点上,也会依然继续做很多有趣又有意义的事物。
她是那种满嘴跑火车、几句话听了便酣畅淋漓,但内心始终简单澄净的女生,这样的人往往情商很高。我呢,其实刻薄,不擅长温言宽慰,堕于交流,说着说着便沉默,也不期许人能记住我多久,想想看啊,我们俩认识竟然有十二年了耶✌( ˙ᴗ. )
大多数人的视网膜上都有三种视锥细胞,这让我们可以分辨出上万种颜色。而一些人天生就拥有第四种视锥细胞,她们眼睛享受的色彩体验几乎是别人的一百倍。没错,这种人是女性。有人说拥有第四种视锥细胞的人占女性人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二,而这百分之十二中其实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拥有更多的色彩。
我觉得冯一定就是拥有这种超能力的人,能看得见我周身光芒斑斓的姑娘一定不寻常啊。嗯,虽然她不太乖,但我也好爱。
讲真,心里一直感激这个让我做出或微小或巨大的改变的人,和我一起念书的人,相互扶持不离不弃的人,让我的人生充满波澜和下酒菜的人,不论经历多少风雨永远惦念我的人。当然我还要谢谢这个默默关注我的人,能用无厘头方式逗乐我的人,声音好听的人,催我学习的人,有温暖的心和善良的眼睛的人,耐心等我回复的人,一起分享故事的人,一起看烟花的人,挤在一起吃三餐的人,我做蠢事白我一眼说让我来的人,在我耳边小声哼歌的人,跟我八卦搞怪的人,给我发一长段语音的人,给予我种种安心把我变得更柔软的人。一想到这,就觉得好确幸。
我不知道多年以后再看这段话会做何感想,乱七八糟的话说了太多,偶尔正经一回洋洋洒洒也写到这儿了。好在岁月漫长,未来山高路远,老冯仍然敢于头也不回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我也愿意多浪费一点时间,送出一份想念和问候。就到这吧,我的斯诺依花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