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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树,很高兴见到你。”每次有客人点我,我都会这样做自我介绍。与其他虚拟恋人不同,我并没有精心录制一段二三十秒的自我介绍,突出多么特殊的名字,或是什么样的人设。与此相反,如果有的选,我更愿意当一棵树,和安静的树洞,和新的人相遇,再送走他们,好像从未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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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来是跟老师见面的日子,但是模型实在是头疼,就下次再去,反正进度也没差,ppt赶一下也能解决。就干脆再放一天假,去打狼人杀。晚上八点半到了光电楼,就看到果冻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那,浑身绿油油的,像是直接把他悲惨的人生披在了身上。等着人呢,看到旁边光电五四歌会的小朋友进去排练,合计反正也是闲着,过去凑合热闹呗。进去之后看到一个(被别人讲168的小男孩)超可爱,就比海底捞的番茄汤+牛肉粒还可爱,(这是一个吃货的顶级赞美)但……虽然只过去几个小时,我大概已经把他忘掉了。毕竟,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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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杀这个游戏已经被我们打烂了,简直就是你一睁眼我就笑嘻嘻地看着你,觉得你没干好事,但是我偏偏不说我就要看着你表演,顺便骗骗萌新小可爱套路一下他们。不过有见到新的人总是很开心,如果是一个带着兔牙的卷发新生小可爱就更开心了。不过就和你们所了解的一样,我只记得他的鞋子好好看,锁骨很清晰,即使真实身高只有最多175显得也很高。嗯……总之,很高兴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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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说“很高兴见到你”而不是“很高兴认识你”?我本来是这么说的,某日突然发觉认识这个词属于双边关系,不能一个人强行认识,于是改成了遇见,但又觉得太严肃,好像是偶像剧主角之间遇见彼此,需要用慢动作一帧一秒地放出来,还得有煽情的bgm和浑厚的旁白音把两个人会面的历史意义一字一句地念出来,ew,我觉得这两个字对我来说太矫情了,还是见到吧,毕竟随意些,也没什么心理负担,不必强行扯上什么关系。以前写作文总是说“我们是彼此生命里不值一提的过客”,如今仿佛稍微明白了些。他们是柯南主题曲里,人流中闪着光的主角,我们是旁边匆忙流逝的攒动人头,即使有幸出现在镜头里也没人会注意到的,充当人肉背景布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