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酷爱走路的,走得也极快。很享受那种漫无目却有终点的走路。时常夜晚八九点钟一人在家楼下公园里闲走。人稀少,空气也净爽。没有白天的曝热和尘土飞扬,也许有,只是看不见罢了。夜间公园里有风、有月、有灯、有闲散的游人像我这般。我可不会在散步时思考,那是留给失眠的作业。只是到处看看已经烂熟于心的环境,想想多年未见的朋友,不晓得他们在干呢?是得意或是失意。
我步伐快,却不怎么协调漂亮。看上去像是去赶集,而不是散心。也不知在急些什么,总是匆匆的脚步,赶着赶着的走路。是因为我想要逃开什么东西,或是逃开所有东西。害怕别人对我进行评价,是褒是贬都很害怕。因为说的都不是我,是我表现出的,分配给每个人的,不一样的一个模样而已。只有在走路的时候,那才是我。这个我每天只存在一两个小时,所以我才这么赶,赶着变成我。
走路与其他运动有一个异处,就是完全的独立完成。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每天都深陷一个个集体里,工作、家庭、朋友••••••人一旦在集体里,多少会磨削自己,取悦他人。而走路却不必,可缓可急,随心所欲。
一个好的道路也是走路时心绪的重要构成。而在我生活的城市里,却鲜有这样的路。尤其在炎炎夏日的白天,四处爆土狼烟,让我焦躁难忍,那时的走路全是为了尽快抵达目的地,毫无半点雅兴四处观览。也不会有兴趣自己去开辟一条新鲜的道路去探险,只想尽快走到目标处。南国的冬季空气潮冷,境况萧瑟,反倒增添一些意趣。脑袋冻得清醒,身体裹在厚重的衣物里,既理智又温暖。
最愉快的是在陌生的地方走路,尤其荒芜的自然里。在那里,不只是物理上感到自己渺小,精神上亦是如此。也是因为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才敢为所欲为。想怎么走就怎么走,爬上土坡看戈壁,蹲下身子嚼湖冰。甚至可以随地小便,想尿多远尿多远。在熟悉的地方,总会戴上一个壳。为人子女的壳、为人父母的壳、为人师表的壳••••••
我是爱走路的,却不怎么爱走生活的路。我是怯懦的,也是因为这般没出息,才爱走路吧。就好像在说,没买奔驰是因为我爱走路。
论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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