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作为我国古代第一位完成大一统的皇帝,他的历史功过往往都是让人争论不休的,而在公元前213年,他焚书坑儒一举更是使他在史书中“残暴不仁”、“法家忠诚追随者”的形像更为深入民心。在我们的认知当中,我们普遍地会把“焚书坑儒”与“迫害儒家”写上等号,但事实真的如是吗?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秦始皇为什么要下“焚书令”。秦始皇曾自言“吾前收天下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当中的“不中用者”意指不能为治国之用的书,或是会影响国家政策上行下达之书,所以秦始皇销毁民间的文学史书很明显不是仅仅针对儒家学说,而是因为“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也”。
因此,我们要明白“焚书令”的针对对象并非习儒之人,而是“以古非今”者。因此,秦始皇销毁诸子百家之书是为了禁止民间私学,希望从而可以减少民间抨击朝政的可能性。
不过其实为了符合当时专制王朝的政治需求,比起灭绝儒家及其经典,秦始皇更像是试图把儒家的发展纳入可控的范围之内。在焚书一事中,诗书百家确实遭到创伤,但也并非灭绝了。六国史书肯定是被烧毁了,但《诗经》和《尚书》仍被官中博士们所掌管着,书的抄写副本亦收藏于秦宫中。加上博士们为统治者提供治国良方,常常要追溯儒家经典和诸子著作,所以他们手上的书理应才是精髓之所在。
而秦宫的古书也只是仅被封存,没有被烧毁。国家藏书真正遭到浩劫是在咸阳之役中,可是后人对秦始皇焚书的讉责远超于项羽的付诸一炬。
尽管秦帝国历来路线依赖、倡导法家,但秦始皇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不同,他由始至终都未有明言要灭绝儒家,甚至一反常态把朝廷重任托负于儒生。
根据秦朝的文化政策,在中央中存在“博士”一职,其数量居有七十人之多,而这七十人正是史籍所载的“从齐鲁之儒生”。虽然博士官也非儒家的特权,但也可以证明始皇对法家以外的思想形态是存在一定的包容性。加上,始皇之所以想招揽儒生是因为他“欲以兴太平”,可见始皇帝某程度上是认可儒学的教化功能、稳定政权的功益。
再者,始皇跟秦二世身边不乏有儒学博士。据《史记》记录,始皇帝平时不是与丞相论政,就是博士们议事,而朝中著名儒生伏生与叔孙通都能够御前议政。他们能够以这样的方法参与核心政治,就说明了儒学之士在秦朝的地位未有我们想象中低。
此外,秦丞相王绾本人也是带有浓厚的崇古儒家气息的,他一直主张实行周朝的封建礼制,可见在秦朝儒学的发展未有因秦始皇崇法一事而被遏止。
秦国的崛起可以说是全乃于商鞅变,所以可以理解秦始皇重用法家之由。不过法家家派能够得以成立,全靠春秋战国时期管仲、李悝等人予以发展,并由韩非最后集其大成。
正因为法家成熟稍晚,所以我们有时可以看到当中揉杂了其它家派学说的色彩。加上始皇帝也明白法家的天生不足是在于缺少民族情感和缺乏民俗文化中的心灵契约。
因为硬梆梆的法律条文很难在民智未开的社会激起发自内心的追随与遵守,所以始皇亦有意在以法家主导政治秩序时,以儒家思想来倡导文化秩序。
试举一例,儒家思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观念其实在《秦律》中是有迹可寻的,只不过它是以硬性条文的方式表达出来。在云秦云简《法律答问》中,也有写到如果拔落他人的头发,而被拔的一方有感觉,则可追究对方责任。
再论,始皇在秦山、琅玡刻上的“专隆教诲,男女礼顺”其实也是典型的儒家思想。
没错,秦始皇推崇法家,但他未有故意为难儒家,因为他深知儒家学说的重要与必要性。
在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法家未有垄断思想市场。世人仍可以在法律条文与生活间找到其他学派思想的穿插痕迹。与其说法儒思想文化在秦朝有所争斗,倒不如说它们之间更多只是有主导与辅助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