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大多数场合我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怕对方觉得我乏味,也不愿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因为我不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周国平
读了这么多年书,大部分时间都是寄宿在学校,因此对这种群居生活有点自己的看法。
初一是在县城里上的,奶奶送我去学校后就回去了,那是我的家人第一次送我去学校,也是我记忆中的最后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从很小就锻炼了独立自主的性格,如今上了大学,除了经济上需要家人的支持,其他地方也没有麻烦家人。生活费我暑假工可以赚到,但是我特别不愿意在上学期间做兼职,我觉得钱以后有的是机会赚,可是大学时光只有四年,一旦过去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这四年。
活到这个年纪,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记得那么清晰,能记住的说明在你心中是比较重要的。
我就读的初中是个私立学校,每年高考人数达到1000+的人数,可是上一本线的不到两位数,这么说你就应该很清楚我学校的水平了,那时候班级有三个等级,重点班,实验班,普通班。我在第二个等级,学习好的人有,但那是更多的人是混混,我来自农村,没有社会关系,不敢惹祸,不敢欺负人,只能老老实实的读书,可是尽管如此还是有人要欺负你。我记得那时候我班有几个混混,家里给的生活费比我多了去,但是在星期天下午来学校的时候花光了,当然也不是用在什么正当的用途,就是上上网,买点烟抽。那时候每个星期200元也经不起他们那样折腾,因此总是找我们借生活费,借回家的车费但是往往总是有借无还。
更有甚者在寝室横行霸道,仗着自己打架时能叫来几个人,在寝室抢我们的东西,我记得那时候我的储物箱里放了点零食和酸奶,并且上锁了,有天我回到寝室时发现锁被撬了,里面能吃的东西全部不见了,从那以后我就不再买东西去寝室吃,买了东西在上寝室楼梯的时候就吃光了,因为只要被他们看见你吃东西他们就会跑过来吃你的东西,不管你同不同意,说白了就跟强盗一样,惹他们不开心了就要打你,打完你还威胁你不能告诉老师。
初中时代是我读书生涯中最糟糕的记忆,食堂有碗柜,我们吃完饭就喜欢把碗放碗柜里,下课后就方便拿碗吃饭,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碗用一次就被偷走了,有些能用两三天,最多不会超过一个星期,这些都是我用买碗的钱得出来的数据,你可能会好奇,为什么不把碗放寝室,寝室在四楼,距教学楼很远,我们懒得跑,带去教室感觉又不太好,后来就在碗柜上上锁,但是依然被偷,有时候气的不想吃饭,有时候被逼的无奈,如果我说我没有偷过别人的碗,可能没有人信,那天我下课后,像刮彩票一样小心翼翼的打开我自己的碗柜,心里在默默地祈祷:一定要有碗,可是最后我还是失望的发现碗不在里面,此时的我是不是要像以前一样,去小卖部买点零食当午饭,或者买个碗去食堂打饭吃,或者去旁边的碗柜随便拿个碗去吃饭,想到自己被偷了那么多碗,我真的特别生气,后来我战战兢兢的去翻别人的碗柜,为了掩饰自己偷偷摸摸的样子,还要装作很熟练的动作,有很多同学正在那里拿碗,有的人拿自己的碗,有的人习惯了用别人的碗,有的人本想拿自己的碗后来拿了别人的碗,我依然记得从碗柜拿出那个碗的那一刻,我浑身颤抖的很厉害,心里怕的要死,万一被人抓了现行,我得多丢脸啊!我以后要怎么面对自己的同学,然而侥幸的是那只是虚惊一场。
我拿着那个偷来的碗在自来水下冲洗了好久,用手卖力的摩擦碗的内壁,我总觉得洗的不干净,洗筷子的时候直接是按在墙壁的直角处来回摩擦,后来因为用力过大,洗断了一根筷,我又跑去超市买了一双筷子,打完饭后心里一直很抗拒,吃饭时嘴不能接触碗的边缘,粘在碗壁上的饭也不能吃,后来在饭里吃出了一个柱形,吃完以后帮他洗完后又放回原处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偷过别人的碗了,粗略估计初中三年大概用了200个碗。
然而打饭更是一个令人头痛的事情,弱肉强食的法则在那里得以充分的表现,每次打饭时,学校所有的保卫科人员都要来维持队形,因为总是有人喜欢插队,可是尽管这样,打饭的秩序依然一团糟,学生只怕一个保安队长,其他安保人员形同虚设,当然对于我们这些“好学生”来说不是虚设的,我们就跟小偷一样注视着保安的动向,他一没看见我们,我们就过去插队,我这样的学生都开始插队了就没有不插队的人了,后来插队的比排队的都要长,保安过来了也不知道到底是那一队在插队,干脆不管了,这时候插队就很好玩了,第一要队伍庞大,第二要叫的凶让别人怕你,还有就是假如你有同学排在很前面,结果一个班插过来他就去队尾了,他一定很无奈的想:和你们做同学真他妈的难受。从那时候我就告诉我自己,假如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不遵守那个规则的时候,自己完全没必要去遵守,因为校方首先就没有维护规则的尊严,这样的规则只是成为了不守规则的人欺负守规则的人的工具罢了,而遵守的人反而成了傻子。
至于学校的饭我们就不想一一吐槽了,只是想说下,有的同学在饭里吃出了烟头,有的吃出了牙齿,苍蝇都是司空见惯的调料,见怪不怪。
虽然如今回忆起来仍然觉得可怕,但也庆幸自己没能变成那样的人,庆幸自己一直在坚守着一些原则,前几天在饭店碰见一个初中时的混混,他跟我打招呼,然后自报了姓名,我想起了他,他的形象早在很久以前就在我心中形成了刻板的印象,虽然他不必在乎我的看法。
也许我们在不懂事的时候都会犯下一些难以弥补的过错,我们自己不知道,可在别人心中却形成了难以愈合的创伤,好像为此而去否定一个人想要改变的态度有点太刻薄,可是我们这一生要遇见的人何其多,我们没时间去等一个非亲非故的人去懂事,然后向你道歉,也许有一天他懂事了,但是依然记不起他曾经伤害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