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亲子阅读儿童文学系列之《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是昭君,我想记录我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今天是我每日一篇文章的第1120天。


今天分享《杀死一只知更鸟》。

它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是一本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而它在教育领域的意义却使其突破了国界,成为了世界上最有名的成长小说之一。是美国中小学的必读书目,美国图书馆借阅次数最高的图书,以及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图书。

在一次民意调查里,它甚至压倒了《圣经》,成为了“最具启示意义的书”。在奥巴马给自己的女儿公开送过了两本书里,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奥巴马认为,通过这本书,他的女儿可以了解关于美国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当年的种族隔阂。更重要的是,可以深刻理解;所谓的英雄,不是标榜和匡扶正义,是坚持内心,坚持良知。而往往所有的罪大恶极,都打着正义的旗号。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哈珀·李的处女作,一经出版便立刻受到了读者的追捧。没想到的是,正当人们翘首盼望她的下一部作品时,哈珀·李却选择了沉默。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成名之后,她就过起了深居简出的生活。直到2015年底,她才出版了第二部小说《设立守望者》。这本书讲述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发生20多年之后的事情。50多年来,哈珀·李拒绝接受任何采访,她不出镜,不随意发表文字,终生未嫁,也没有子女。即便是前往白宫,接受布什前总统的荣誉奖章。她也设定了严格的条件,不回答任何问题,也不发表任何演讲。

美国著名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成功地邀请到过3.5万人访谈,自童年起,就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特别着迷。她也曾经试图邀请哈珀·李爱上自己的节目,但花了两年时间依然无功而返。

奥普拉说,他们都希望上我的节目,也都希望得到公众的认可。每次摄像机一关闭,每个人都会转向我,问我这样一个问题,我的表现可以吗?布什总统这样问过我,奥巴马总统也这样问过我,然而面对自己最喜欢的作家,奥普拉这个梦想终究没有成真。

当时哈珀·李这样回复奥普拉,我从没期望过《杀死一只知更鸟》会成功。我也希望从公众那儿获得一些鼓励,但我十分清楚地知道,我很难再超越自我,所以我不能够接受你的邀请,更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滔滔不绝地谈论所谓的经验,我真开不了口。我只希望过隐身的生活,能偶尔和朋友吃吃饭,听听音乐会,打打高尔夫。

哈珀·李的一生没有被盛名所累,也没有被利益所迷。她用淡泊和宁静来丈量自己的人生足迹,并且充实自己的生活。她的作品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清朗明确的教育观,没有对苟且的暧昧,没有对正直的顾虑,没有对责任的推诿,时隔半个多世纪,她的作品仍然是美国学生的必读书,仍然是世界范围的畅销书,仍然是成长教育图书里的当之无愧的经典。

只看书名,大朋友也许会猜,这是不是一本关于鸟的故事。当然这是一个隐喻,书的内容和杀死知更鸟,其实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知更鸟是一种只会唱歌给别人带来快乐,而不会对人和作物有害的鸟。

知更鸟是一种象征,象征着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时,就好像在杀害良善,杀死知更鸟隐喻了一种无法饶恕的罪过。那么,书中的众多人物中,谁是知更鸟呢。

书中的第一只知更鸟是汤姆·罗宾逊。他是一只善良热情,却被种族歧视所残忍杀害的知更鸟。汤姆是一个诚实憨厚的黑人,他乐于助人,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却被诬陷成了强奸犯。在庭审的过程中,律师阿迪克斯证明了受害人马耶拉的右眼是一个左撇子打伤的,而她的父亲正是左撇子。相反汤姆的左手,小时候被轧棉机绞过,比右臂短了一大截。

所以原告马耶拉父女说,罪犯是左撇子显然是在撒谎。可阿迪克斯将事实摆在所有审判员跟小镇居民面前,人们却因为种族歧视而无法接受这样的真相,陪审团还是对汤姆做出了有罪的判决。

这一切看上去似乎不可思议。可当时的美国社会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和压迫是残酷又赤裸裸的。这也使得汤姆在被判有罪之后,无法再相信黑暗的法律。于是在监狱放风时逃跑了,结果被看守开枪射杀。

汤姆是种族偏见的牺牲品。在他生活的小镇,尽管黑人和汤姆一样,善良友好,热情虔诚,勤奋努力,但是依旧被人瞧不起,哪怕最穷的白人也讨厌黑人,把他们当作黑鬼。

就如同书里所说的,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像我们和邻居们这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

这是一条如此完美的鄙视链,等级制度不容逾越,大家努力地维持着自己的圈层,每个圈层也都有自己的特点,人们不想跌落到下一个圈层,也不允许下一个层级的人试图进入。汤姆的死就是大家鄙视底层圈子的结果。人们宁可认同白人的恶,也不愿意相信黑人的善。

书里有一个细节。汤姆死的时候,身中17发子弹。虽然汤姆当时在逃跑,但看守员也没有必要开那么多枪,就因为汤姆是黑人,他们把原本可以用作警告的子弹,全都打在了汤姆身上。他们对汤姆的泄愤式射杀,何尝不是一种残忍的迫害。

第二只知更鸟是怪人拉德利。拉德利少年的时候,结识了一群不务正业的人。跟他们闲逛、赌博、喝酒、飙车,后来被警察送上了未成年法庭。因为有这样的过错,父亲对他非常严格,甚至没给他改过的机会,就将他关了起来。

这一关就是15年,正是因为拉德利的父母采用了这样的极端方式,防止他误入歧途,导致了拉德利的人际交往能力也随之退化,变成了大家口里的“怪人”。

拉德利父母的行为猛一看是正确的,但实际上是极端而粗暴的。正如《左传》里面说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错误就轻易地否定一个人。

《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那个退学四次,被所有人认为不可救药的孩子,他都可以转变为英雄。那么像拉德利这样正处于成长中的孩子,我们难道不应该给他一次机会吗。

拉德利正是这样一只没有任何改正机会就被扼杀了知更鸟。所以拉德利的生活方式,看上去匪夷所思,不可理解。同时他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方式,也让镇上的社会混乱形成了鲜明对比。

无论外界发生怎样的事,拉德利家的大门始终紧闭不动,似乎一切都和自己无关。可仔细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者通过拉德利的遭遇告诉了我们,有时候善良和正义也会以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方式成长。也许拉德利在父母和其他人眼中是具有危险性的坏人怪人,但他却用用实际行动表现出了自己期待改变的这种愿望,以及内心深处的纯良。

试想,一个十五年不被认可的怪人,一旦走出了家门他会干什么,是尽情地享受缺失的自由,还是洗心革面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人呢。

都不是,他就像赌气一般憋着一股劲,只为等待一个机会,他想要告诉世人,谁也没有资格用固有的观念去扼杀某一个人。而这种能力是惊人的。所以当律师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用自己缜密的推理使得真相大白,让真正的“凶手”鲍勃颜面尽失,鲍勃试图报复他的两个孩子,而行凶的地点又恰恰选在了,无人路过的拉德利家门口时,拉德利终于找到了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他带着多年的愤懑冲出黑暗的角落,及时地救了两个孩子的生命,并且用厨刀杀死了鲍勃。

书中对怪人有这样一段温情的描写。斯库特终于见到了占据她们整个童年想象生活的怪人拉德利,他就像一只被误杀的知更鸟,受伤般站在墙角,从远处偷看晕过去的杰姆,斯库特抓起拉德利的手,却发现这手那么苍白,却出人意料地温暖。

这段话也是对缺失已久,但必将到来的正义的描述,拉德利十五年就是为了这一刻,可当一个社会的正义,需要一个被关起来的怪人来伸张时,就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究竟是什么让人们忘记了人性的本善和正义。黑与白仅仅是两种颜色,却为什么有了高贵和低贱之分。

拉德利的遭遇也告诉了我们,不要因为一时的过错就全盘否定一个人。即便经常犯错的人,依旧可以有一颗善良的心灵,而真正的高贵身份也和身份肤色无关,反而和内心的良善有关。黑人汤姆就比很多带有家族身份的,冠冕堂皇的白人要高尚得多。

除了文学上的意义,《杀死一只知更鸟》作为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儿童教育经典,书里的阿迪克斯这位平民英雄,还为迷茫的父母提供一个家庭教育的完美范本,告诉我们最好的教育就是以身作则。

孔子曾经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阿迪克斯在书里面也曾经说过,孩子在仰视别人之前,最先仰视的是父母。

这也就告诉了我们以身作则的重要性。汤姆的强奸案轰动全镇,律师阿迪克斯明知这个案子会输,但是还是接下了,并且无视其他人的误解和威胁,坚持到了最后,因为他想用自身的经历告诉孩子。勇敢就是还没开始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却依然义无反顾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在镇上很多人面对白人时都非常绅士,可面对黑人又表现得高高在上。阿迪克斯则不一样,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他都以礼相待,即便白人和黑人因为汤姆的案件,开始变得对立。

黑人变得凶恶、虚伪、无良的代名词时,阿迪克斯依然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留下黑人保姆,并且允许孩子们去“黑人区”玩。还告诉他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的口中去认识一些人。不要相信流言蜚语,直到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看见事实。

书中还有这样一段情节。年幼的斯库特聪明可爱,可她刚开始上学时就遇到了难题。老师对刚上一年级的她能读报,识字,这件事情完全无法认同。还认为斯库特就应该和别的小孩一样,按部就班地跟着老师学习,不应该超前地获得知识。而斯库特的姑姑也看不惯她老是穿着舒适的背带裤,一心想让她学习公认的淑女姿态。并不惜搬进他们的三口之家,进行强行干预。

但斯科特的父亲阿迪克斯却不认同姑姑的做法。他跟斯库特似乎达成了秘密合约,无视老师的指令,继续着他们的晚间读报。他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姑姑的强制手段,不惜多次发生争吵。

阿迪克斯就像一把伞,为斯库特撑起了一片自由成长的空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面对天真的孩子,父母要特别重视自己对孩子的巨大影响,时时处处为孩子树立起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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