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到一本癫狂的书,著名大律师弗朗索瓦·齐博写的《去他的戒律》,齐博出身于大资产阶级家庭,24岁开始当律师,在随后的四十多年律师生涯中多次担任震撼法国、北非乃至非洲大陆特大案件被告的辩护律师,这样一位不苟言笑的大律师,却具有一颗艺术家的心灵,1977年出版了《塞利纳传》,至今仍被认为权威,65岁时又发表第一部小说,就是我看的《去他的戒律》,出版后文学评论界是一片好评。
再说说这部小说《去他的戒律》,原本的名字直译过来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个名字当时还被华人抗议了(网上可以找到当时的抗议事件),然而,齐博先生取名《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是出于对排斥和不能容忍异己的痛恨之情。1976年,齐博先生访华来到上海,看到了那块臭名昭著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当时他就义愤填膺、非常生气,20年后,他把这句话作为他的书名,表露出他的反抗与对自由的热爱,这部小说是齐博先生内心的秘密花园,六七十年里内心深处见不得人的情感都宣泄至此。虽然我不太习惯这样的书,但阅读下来还是有一种出了一口气的感觉,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把内心的自己展现给别人看,在齐博先生天马行空的笔下,我仿佛看见了自己不堪入目的内心。
被书名吸引,联想到一首关于爱情的歌曲,“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在这本《去他的戒律》的前半部分,我亦读出了没有后顾之忧的内心独白,它以卢梭《忏悔录》式的坦诚与力量宣泄内心,倾倒肺腑。读到后半部分,氛围就变了,张扬的“我”变得老实本分,见证了他的父母亲与亲友的言行与活动。虚与实,读起来酣畅淋漓,齐博先生的节奏掌握得很好。
“这是非吐不快的胡说八道,也是急需立此存照的空穴来风。甭想来此寻找切身经历的回忆、真实可靠的信念与真切实在的情感。谁都不必勉强阅读此书,,即便开始了也不必读完,也不必喜爱。”
在这段“告读者”中,我能体会到齐博先生的胸襟与坦荡,还有他的自信,并非来自外界,而是源于内心。
“我混沌出世,既与众相同又与众不同。在娘肚子里,我就与众相同但又与众不同,因为是我嘛。”
可爱极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我”出世了,他生来就有强盛的生存能力,还有一番混世的本能,惯于“竖耳贴门偷听”、“兴味盎然地窥视”世人,装傻充愣到不惜“尿裤子”,善于保持一本正经,并且修炼到了“欺骗”成为我“主要德行”的程度,我一路闯关斩将,攀登许多阶梯,最后占据了一个高台阶。这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实中身为大律师的齐博先生,善攻能守,滴水不漏。但是“我”,又不是齐博先生,“我”像只是一些精神特点的集合,虚虚实实、极度夸张的叙述背后是对本人的防守与保护。
“父亲认为,躯体只应是精神的工具,单纯的实施者而已。他教导我们与别人相反,不做躯体的奴隶,而做躯体的主人。躯体的劳役是精神自由的关键。身体以自甘吃苦为乐,苦头越吃越甜,越劳其筋骨,身体就越变得自如、轻健、振作、灵巧,就越热爱生活。”
与现在流行的“自律使我自由”观念大体一致,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下来,“必先劳其筋骨”的父训,培育、造就了现代生活中的强者与芸芸众生中的超人。这种返璞归真、增强磨难的教育方式,来源于卢梭教育思想在20世纪的具体运用。
藐视戒律的“我”,与严厉的父亲教育,出现在一起有一定的必然性。父亲“劳其筋骨”的教育方式,在传统戒律的社会是一种对文明规范的逆反,怎么说呢,这部自嘲自虐、嬉笑怒骂的反精神自传,是一本非常值得期待的书,尽管他喵的我有点看不懂。用齐博先生的话说,就是“这只不过是一些词语,一些混账的词语,无的放矢;只不过是人生的一些碎片,可扔进水里付诸东流,让时光抹得一干二净。”
总之,你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