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接待某案的当事人家属,委托我去会见在看守所的亲人,该案一审判决书已经出来好几天,按照判决书上面的日期是星期一就是上诉期最后的一天。家属要求我去帮会见一次,看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因为在看守所的亲人在一周内已经通过管教打的电话出来说要见律师了。星期四家属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出差在外,我建议既然一审委托有律师,应该叫一审的律师先去见,看看她要不要上诉,要不我就安排另外的律师帮她们先见人。家属说:一审的律师收到判决书他们的委托合同就结束了,不去见了......我们还是等你回来吧!
一般情况下,接受办理一审案件,判决书出来后都需要去看守所见一下被告人,问她是否需要上诉(除非是公开宣判,如果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或者是叫人传话出来说不上上诉了才不去会见),回头和家属说,看家属是否继续委托律师代理二审,委托的话继续代理,就算不委托业要建议家属另请律师代理或者帮写好上诉状。毕竟,在里面的人度日如年,对一审结果不满,上诉是最后的希望,尽管改判的几率很低!
到看守所见到被告人A,她第一句话就是:什么情况?我打了几个电话出去说要见律师但是现在才来?当然,我也得和她说明为什么现在才来的原因。接着,和她说涉案的法律规定以及对这个案子的看法,说着说着,她哭了,她说她恨她的家人,现在才叫律师来,她说她拿到判决书便马上叫管教帮打电话叫律师会见,但没想到现在才有律师来。
她说这几天她一直在纠结要不要上诉,首先她觉得太重了,但是里面宿舍的人都和她说上诉改判的机会也不大,里面的有的判几年的,十几年的,无期徒刑的,二审也是维持原判,既然这样还不如早点上刑场,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但是又不甘心判得这么重,心里很纠结,所以想问律师意见。
我根据判决书的情况和她分析案件情况,当然不是很客观,毕竟获得的材料有限,也明确二审时最后的机会,如决定上诉的话还有时间,我写好上诉状,再来让她签字再提交还是来得及的。
被告人A想了许久,擦干泪水,很镇定地和我说,律师,我不上诉了,请转告我的家人,我恨他们。我说你也不要对你家人有怨恨,他们得到判决书的时候已经第一时间找我了,但是我出差在外,也建议他们先叫一审的律师来或者另外请律师来,但是她们还是等我回来,我回来到已经第一时间就来见你了。你不要着急,还有时间上诉讼,如果你真的觉得很重,可以先上诉启动二审,后面交给我们,她笑笑说:“没事了律师,你帮我转告他们我不上诉,叫他们来看守所问问什么时候可以见家人吧。”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走出来,她可能真的不甘心,更需要的是家人的关怀,而关押来里面不能与外界联系,唯一能够通过律师来和她沟通,所以她天天盼望着!如果能够早一天来,她是不是会做出另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