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也跟了潮流去电影院看了前任三,看的中途,我强忍着眼里的泪水,心里撕裂地心疼,多少爱情就像这样不了了之。
原来,“前任”对我们来说都是如此感触,我知道,在电影院哭得每一个男男女女,不是为了林佳和孟云,而且所有的心疼和眼泪都是给自己的。他们演出了我们大多数人的分手方式,在两人互不理解的状态下,一次次错过和放弃。
看完电影,我在林佳身上看到了我最害怕的事情,用自己整个青春和热血去磨平一个男生的刺,可以最后男生变成成功男人的时候,林佳再没勇气去拥抱那个男人。我陪你从身无分文到百万收入,从小小出租屋到诺大别墅,从单纯懵懂到成熟稳重,却没法同你享受那别墅和完美的你。
我爱那个你,也恨那个不肯挽留的你。你不知道,只要你说,我就会留下来,可你宁愿错过。
我以前喜欢过一个男生,见到得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之后,每次见到他我都扑上去,围在他身边,说东说西,对他的喜欢表现在我说话、动作、眼神里,从不知掩饰自己。后来,在我接连几次的犹豫下,我大胆地向他说出了那句“我喜欢你”。没有接受,没有拒绝,摇摆不定的态度。我在想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喜欢我,为什么会不愿意主动找我,为什么如此被动和消极。
终于,在一次我生病之后,他没有任何的表示和关心。我才明白,有些人,并不喜欢你,他只不过喜欢被人喜欢的感觉。曾经有一段时间我非常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连在一起都没有过,我们却比分手后的情侣还尴尬。
一年之后的同学聚会,在大家饭饱酒后,我在马路边看到了他,他告诉我,他喜欢我,一直喜欢我,不跟我在一起是想到大学以后,努力学习是为了我,每晚的散步是为了见我,看到我和别人在一起他吃醋生气。
他说:“我还等着你再来找我,可你再也没有出现过。”
多么讽刺又可笑,我一直以为他不喜欢我。我勇敢过那么多次,每次的奋不顾身地向他跑去,却偏偏少了一次。如果我再去找他一次,是不是,也就不会分开了。
恋爱里,时机非常重要,告白与挽留早一秒迟一秒结果都不一样。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不要犹豫,不要在乎所谓的自尊,先挽留一下,至少这一次,我们不分手。
以前总觉得,两个相爱的人没有战争死别,怎么可能分手。现在才明白,生活里的任何一件小事都有可能让相爱的人分开,更何况,有时候根本不需要一件事。沉默和不解就可以将一段感情击的粉碎,所以,在相爱的时候,但愿一个人不要脸,另一个人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