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促进公务员管理法制化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结合公务员组实际,我们对新修订《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配套法规主要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登记办法》、《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法规。
2019年7月我县组织了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宣传月,举办公务员在职培训班两期,对全县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集中培训。
2019年末,召开了集贤县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会议,由组织人事干部120人参加,制发《集贤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我县职级并行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今年年初按照应套尽套的原则,套转全部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目前已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
按照《公务员登记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登记申报材料,今年组织完成了71名公务员的登记备案工作。
贯彻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按照平时考核重在平常,坚持经常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出勤和季度考核等次上报工作。目前已完成三个季度的统计上报工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激励的作用。
通过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执行,增加了广大公务员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发挥激励保障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公务员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