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先跳出历史哲学的叙述,让我们回到《易经》,看看“神以知来,知以藏往”的语法问题。我们用“未知”来指称“未来”,用“已知”来指称“过去”。这里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我们将“来”的方法论扩展开来,用以解释“过去”“现在”和“未来”,就得出:一“过去”是曾经来过的;二,“现在”正在来;三,“未来”将要来。同理,我们将“去”的方法论扩展,得出:四,“过去”已经过去;五:“现在”正在过去;六:“未来”终将过去。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只有句三和句四是合法和稳固的。句二和句五有些动摇,因为“现在”本是“现在”,既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但很不幸,它似乎很难属于它自己,它成了被争夺的阵地。而句一和句六则是非法的:一句话中既有“来”又有“去”,那倒底是“来”还是“去”呢?
就句一来说,我们总忍不住“从头说起”。如果从头说起,那么历史依赖于证据,证据又来自罪犯的犯罪行为。假如没有真凶,历史将无以为知。这样说来,“若神不在,一切皆无”。但是,我们得清楚,“从头说起”是在使用“神以知来”叙述“过去”,这是非法的。这是“神以知来”对“知以藏往”的侵袭。就句六来说,我们总问道:究竟要到哪里去?要怎样才算一个了结?这种需求使我们无法坦然面对未知的恐惧,我们需要具象的人格神,我们需要被许诺不变的神之约定。但是,同样我们得明白,“了结”的需求是在使用“知以藏往”处理“未来”,这也是“非法”的。这是“知以藏往”对“神以知来”的褫夺。我们或将历史解释为“神迹”,以神话取消了历史(句一);或将“未来”收入确定性的囊中,将宗教从本质上转化为一种历史(句六)。这两种行为时时发生,也时时塑造着我们,淆乱着我们的认知。但我们还得知道:混乱仍是由我们一手造成。
柯林武德曾谦逊和清醒地问道:“我们到什么程度丄可以主张所有实在都是历史,所有知识都是历史知识?”这是个很好的问题。真正的历史哲学谨守自己的界限,它拥有内在一致的贞定。它以“君子思不出其位”为座右铭,它从不越权到“神以知来”的地盘上去。当然,严格说来,“神以知来”并不拥有任何地盘,“未知”是一片荒野。而“已知”的所有领域都属于“知以藏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知识就是人类心灵关于它自己所能有的唯一知识”。历史的认知存在于完成的那一刻:完成就是认知,“知止而后有定”。克罗齐说:“历史在我们大家身上,它的资料在我们胸中,我们的胸仅是一个熔炉,在此熔炉中,确实变为真实,语文学联合哲学去产生历史。”我们将这段话翻译成《易经》的语言,那就是———“知以藏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