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期策略,就是充分利用“时间”对双方的不对等价值,获得谈判优势。
谈判期限策略的两个方法:
一,战略延迟。
如果时间拖得越久,对方越不利,就可以运用“战略延迟”法,直到对方迫于时间压力,必须尽快达成一致时,你就获得了谈判的优势地位。
二,最后期限。
如果时间的延迟,对自己更不利,你可以反向使用“谈判期限策略”,设定“最后期限”。
我的得到:
作为采购方,对项目进度的要求比供方高,要警惕被供方运用“谈判期限策略”。但采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可以多多采用“最后期限”策略。比如ZD谈判,明显是我方更需要尽快结案,这时不妨多多给供方设定最后期限,要求他在某某日期前必须确认金额。
女方逼婚也是一样的道理,因为女人有生育压力,也有容颜变老的压力,“时间”对女人来说价值更高,所以女方逼婚其实也是“最后期限”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