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核心要义,紧密结合实际,坚定不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行“多规合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环保。要淘汰辖区内的落后产能项目,督促其进行技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查封、取缔辖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与“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同时严把新上项目准入门槛,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一律不予准入。
二、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要在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方面下功夫,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环境保护力度,大力保护森林植被。要进一步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改水、改厕,污水治理工作。要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控制耕地面积农药和化肥使用量。
三、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引导全社会自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形成全民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配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紧紧围绕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的先导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先行区、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的示范区、绿色发展评价导向的战略定位,持续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统筹处理制度创新、生态建设、污染治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和制度成果。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按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