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一朵玫瑰花

五个月的酷暑突然就结束了,整夜的雨水将地热散尽,翻过的泥土气息混合着苏醒过来的植物香味,给人唇上鼻尖留下的味道就像是刚刚梦到一个旧情人一般的惊悸冰凉;就在那天,被暴雨摧残后的群花中一朵玫瑰愈发娇艳动人,这种不自然的美丽总是被某个小男孩最先发现。如果不是那位称职的母亲打消了他摘走玫瑰的念头,那些隐藏在其中的故事也就会同它一起香消玉殒。

“多美的一朵玫瑰花呀!”小男孩稚气的声音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人们很快就发现这朵点缀在灰蒙蒙的天空惨淡的阳光下的玫瑰花异乎寻常的美丽,硕大的花朵看上去随时都会压断花枝,火一般的颜色里留有夏日炎炎尚未褪去的痕迹,残枝败叶间它的绽放就像一位刚刚从乱斗中胜出的英雄。人们围着它拍照把它当作那次公园之旅最得意的发现,时而称赞几句时而交换看法,可即使是那个戴眼镜的植物学家也没有看出任何端倪——有一天它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一朵玫瑰花。

三天后,当它再次以它那不自然的美丽与硕大引起人们注意的时候,有人终于察觉到了它的不寻常,“作为一朵玫瑰花,它也太大了。”那个戴墨镜的中年男人说,“不会又是转基因的吧”。在科学观念普及的现代,人们早已经不再相信那些非自然的魔力,转而把一切现象归诸于马克思原理,归诸于牛顿三定律,归诸于某个专业人士的动人演讲。因此,墨镜大叔的说法轻易便获得了人们的认同,更是激起了一番关于科技革命的颂扬之声,“总有一天,那群天才会造出比车子比房子还大的玫瑰花。”人们不屑的笑着四散而去,然而多数人心里深信不疑。

湿地公园得知这件事后发现了巨大的商机,大肆宣传这朵硕大的“摇钱树”,之前第一次发现这朵玫瑰花的人们又花钱回来了,想要看看自己错过了什么。这时候人们才发现,玫瑰花一直都在变大,它仿佛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大得出奇,仍然以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继续生长,它的美丽不过是对它生长毫无用处的附庸,它嫌弃它;人们的痴迷喜爱对它而言只可能成为负担,它无视它;它存在的使命似乎只是为了生长。

等到它长到一米高的时候,人们开始怀疑它是不是被施加了某种魔法,因为发现了它那粗壮的花茎上有一枚月牙型的印记,但这种说法很快便受到了嘲笑。消息已经传得铺天盖地,没有见过它的人以为是别人太过大惊小怪,但当亲自见到它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不可计数的游客向湿地公园涌来,公园并不在乎被好奇心驱使的密集人群破坏精心培育的景观,他们已经从门票中大发其财。报社、电视台、网络媒体都来了,架起大大小小的机器记录着这朵神奇玫瑰花的生长过程;植物学家和科学家们避开那些锋利的巨刺从它身上取回了样本开始研究;当地政府不得不派来警察圈起了警戒线…

周围无数双眼睛的关注并没有让它因羞涩而停止生长,相反,它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继续它的生长,它不会说话、没有表情,但人们从它那正在无限拓展的形体能够感受到它的笃定。它火红的妆容越发艳丽显眼,远远望去就像一个不断膨胀的气球,相较于那些枯萎破败的同胞,它又像是一个巨人!

“要是它永远不停止生长呢?”一个人打趣地说到。

“那我们就得把它给砍了。”另一个人毫不犹豫地回答。

人们的耐心似乎已经到了极限,“该死,它再继续这样长下去,这个公园也关不住它啦。”那时它已经三米高,花瓣可以包裹一个孩子或者作一叶小小的舟,枝干粗壮使它在秋天的劲风中仍能维持住身姿,它不容侵犯的骄傲伸出刺刀般的花刺刺向四面八方,华贵健硕如盛唐时的妃。

植物学家和科学家找不到任何理论来支撑他们的说辞,各方言论都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而一个已经抛弃信仰很多年的民族,神学更是毫无用武之地。

阴雨的天气时断时续,人们对它的评论却从来不曾停止,直到一位从围观的人群中挤进来只匆匆看了它一眼就立即像发现了自家的宠物一样的女孩出现,玫瑰花神秘的面纱似乎才被揭开。

“天啊!真的是你!已经长得这么大了!”李莎自言自语地惊呼道,“你可别再长啦!够大啦!”

然而最开始并没有人理睬她,自从它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一朵玫瑰花之后,无数人想将它占为己有,各个教派都试图从教义中寻找可以证明它是本教圣物的证据,人们对它的喜爱不是猎奇就是为了证明某项“真理”。玫瑰却仿佛能听懂她的语言,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都没有再变大。

“我还以为它能长成一棵参天大‘玫瑰’呢。”墨镜大叔一直是它最忠诚的观众,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有些失望。最初那些害怕它永远生长下去的人不仅没有松口气,反而因失去期待而变得恼怒,有人拿石块砸它、拿水泼它,想要激活它,仿佛它的不生长是因为如动物般陷入了安眠,但玫瑰花对这种突然的态度转变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它不动声色地屹立在湿地公园里,以一种傲世的姿态逆来顺受像极虔诚的教徒。

这时候人们才想起那个自称认识它的女孩,一番周折后李莎第二次出现在了这朵世界上最大的玫瑰花面前,她尚未褪去少女稚气的脸上一片红晕,面对那些期待真相的人们她有些胆怯,一改之前确定它就是自己那朵玫瑰时的笃定,“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个已经大如月牙的符号,是我当初用小刀在它身上刻下的字母C。”

回应她的是一番嘲笑,“又一个想把玫瑰花占为己有的白痴!”一个人说。

“把月牙看作C吗?有点意思。”另一个人奚落道。

只有她最要好的朋友半信半疑地愿意听她说说和玫瑰之间的故事。她们躲开情绪激动的人群,躲开那些争得你死我活的科学家,在多雨秋天的夕阳街角靠着停业商店的玻璃窗,开始了回忆:

五年前的她二十岁,最喜欢的时节就是酷暑刚刚结束而秋天的冷空气还不足以逼迫女孩换掉青春的百褶裙,如果不是第二任男友以同样不负责任的理由抛弃了她的话,她也就不会在那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早秋午后独自来到湿地公园,也就不会遇到这朵神奇的玫瑰花。

她生平第一次认识到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美貌不过是一项虚荣,就像那些玫瑰,太过美丽只会最先被人摘走,丢弃只在惊艳之后!她已经倦了,不愿意再被那些男孩贪婪的目光围捕,她多么想彻底脱去美丽的外壳,成为一个毫无魅力的普通人;多么想不经意就会忘掉那些旧情事,就像忘掉一把雨过天晴后遗落餐厅的伞。

当她看到那朵异常美丽的玫瑰时,痛苦像花刺一般刺向她的眼睛,尽管想哭但她知道自己再也不需要一个肩膀了,生命中最炽热的一个阶段已经离她远去,留给她的是一个微凉的秋季,她不再去想那些半夜在楼底为她高歌或者悄悄送来情书的男孩,而是忍着眼泪在那朵玫瑰花的花茎上轻轻地用小刀刻了一个代表哭泣的C来告诫自己,不要再轻易掉进浅薄爱情的陷阱。“总有一天你会足够强大,世界会重新审视你,不是因为那肤浅的美貌,而是因为你的强大,再没人能伤害你。”她告诉那朵玫瑰花,就像告诉自己一样。

“没想到开败这么多次之后,根茎依然不倒,那个印记还是遗传了下来!”尽管知道自己的故事就像是天方夜谭,但她还是希望有人会相信这种奇妙的魔法。

“所以玫瑰花长得那么大,只是为了告诉你你已经足够强大,不用再害怕受到伤害了嘛!”女友摆出一副调皮的笑脸,完全没思考故事真实与否,她知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别再逃避了!他是一个好男孩!”

李莎知道没人会相信她的故事,即使是她最亲密的女友,她并不奢望,她没有宗教信仰也不将科学奉若神明,但在她热爱幻想的天性里已经认定了这是一个启示。以至于那个从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穷追不舍使她回忆起以前那些旧伤疤而被她一厢情愿地归入不可能行列的可怜男孩,在三年不离不弃的坚守之后,终于有了希望。

这样玫瑰花的愿望似乎就达成了,它在风中抖擞着枝叶,向所有人宣示它充满腻烦的胜利。现在的它不过是一朵三米高的玫瑰花而不是一朵会不断生长直到世界末日的玫瑰花,不再生长就意味着失去了永无止境的好奇的可能,因此人们对它已经没那么感兴趣了,再向它使出各种手段仍不能得逞之后,也没人再向它扔石块了。湿地公园渐渐冷清了下来,只剩下几个固执的科研工作者和一些最虔诚的信徒始终守护着它。

信徒们认定它就是神作,枝粗叶茂、花朵鲜活,理应永垂不朽,季节的变迁已经证实并不能伤害它,就仿佛是被施以了永恒的魔法,没有谁会去预测它的死亡。然而自然仍有它最原始的逻辑,一生一灭,不可脱逃,它已经灿于初秋,不能再盛于寒冬。从第一片叶子开始枯黄凋落的时候,人们就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

它的死亡是盛大的,那么健硕那么繁华的美丽就像崩塌了一样,它火红的花瓣开始褪色腐烂,它的枝干一直被秋风侵蚀,越来越细瘦羸弱,那些曾经可抵刀剑的花刺也变得软弱不堪,连那枚月牙型的印记也不能幸免。当最外层的花瓣彻底死去脱落之后,每一层花瓣都在不停重复着同样的命运,这种不能立即死透的煎熬一直持续了几天。

参加葬礼的人群就如同当初来参观它生长时的那样疯狂,无数镜头记录着它的死亡,科学家们徒劳地试图挽救它,宗教徒举起横幅解释说这是无人遵从主的旨意而遭到天谴的预示。墨镜大叔也来了,“无论如何,”他扬起眉头,吐出一口烟雾,“我们曾拥有过世界上最大的一朵玫瑰花”。

只有李莎没有出现,玫瑰花最后断气的那天,她躺在男友怀里,“说出来你肯定不信,那朵玫瑰花是因为我才会长那么大的!”

“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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