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期间在杨浦滨江首次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再次强调“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超大城市发展之路。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沧州、石家庄考察回访,“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一理念又重新被关注。这一理念的核心在于强调人民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和地位,促进城市建设与人民需求的紧密衔接,让城市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的生活和发展需求。这一理念,不仅是对城市发展进行战略规划时必须坚持的原则,更是贯穿于实际工作中、提升人民获得感的重要手段。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战略的核心理念,强调了城市化发展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获得感为目标,体现了人民生活质量和获得感的优先地位,也彰显了人民对城市建设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个理念的含义,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以人民为中心。这要求我们在城市发展决策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听取人民的意见和需求。例如,在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和公共空间时,我们必须优先考虑人民的生活和工作需要,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性。
其次,我们必须认识到“人民城市为人民
”也意味着城市建设必须为人民提供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生活和工作空间。这也是中国城市建设的基本目标之一,城市化进程为人民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在这条道路上,我们需要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普及科技、优化教育、加强社会保障和促进文化发展等。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确保人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始终保持幸福和获得感。
最后,当说到“人民城市人民建”时,我们也要看到人民的作用。城市建设需要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如果人民不愿或不会参与城市建设,城市也无法持续发展。因此,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更好地让人民了解城市建设的意义和贡献,为人民提供更多包容和参与的机会,从而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
总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将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与人民紧密相连,推动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需求和期望的有效对接,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为现代化建设和推进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