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结婚后,先后买过几次房子,局限于自己的收入和偿还能力,一直贷款就没有超过20万元。好在自己出来工作早,虽然没有赶上分房,聊以自慰的是买房是价格尚可接受。不像现在,青岛市区很难找到低于三万的房子,以100平米计,首付3成的话,210万的房贷,一个月那得还多少啊?对我而言,那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或许是因为自己向来保守稳健,所以一直信用良好。所以当贷款银行的理财经理给我打电话说要做个回访,了解我是否有工作变动,偿还能力是否变化时,我还是有些讶异的。从理论上讲,银行这个做法是应该的,毕竟放出的贷款得考虑风险问题。但这也是我第一次遇到贷款银行的这项业务。
银行经理来到我办公室时,首先解释此行的缘由。原来是我们小区有个贷款客户没有及时还款,银行准备起诉客户,然后拍卖房子。据说,贷款还真不多,每个月还贷不到一千元。银行每次催客户还贷,客户总是搪塞。最后,银行也没有办法,只好起诉。
我一听这个情况,觉得匪夷所思。房子比起刚买时早已上涨了一倍。以正常人的思维来看,即便还不起,也可以卖掉房子,除掉还给银行的,应该还可以大赚一笔,怎么就会用如此下策呢?
我爱人说,我们小区当初有一批拆迁户用拆迁补偿款购买房子。这批人还真有些过得不好,估计还起来困难。真要卖掉,估计他们也不知道怎么解决尾款提前还贷的问题。或许是吧!非常可惜的处理方式,让银行拍卖,真是下下策。或许真的是贫穷限制了贫穷者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