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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在别人眼中,我就是一个孤寂、怪癖的女孩。在我的家乡,那个死气沉沉却又各得其乐的小镇上,安静的小孩仿佛就有着某种天生的智力缺陷。一岁半时,才能含糊不清地吐出第一个字,三岁半时,才能跌跌撞撞地踏出第一步,而我的经历似乎使小镇人们的观念变得更加根深蒂固了。
在家庭中,我的母亲深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以至于我到现在都对她的那句笨鸟要先飞有着无法磨灭的记忆。于是,在我母亲的无私奉献以及我的自我否定之下,终于在读四年级的时候我觅到了人生的第一条虫子,考了年级第二名,喜悦来得如此霸道,就像除夕夜的鞭炮声一样,轰轰地炸进了我的身体里。在初次品尝到了被人肯定的甜头之后,我母亲就更加坚定了培养我的方向,而我也暗自在心里埋下了一颗向日葵的种子。
我的小镇,有着平凡的夜空、平凡的在田坎上挥汗如雨的大叔、平凡的在院里唠着家长里短的大妈以及平凡的在玉米地里嬉戏的小孩,平凡的小镇人们做着一切平凡的事情,然而我却又是那一个传统之外的人。因为我原本就没有任何天赋,而我又把仅存的一点脑力用在了学习上,所以才导致现在的我连最基本的家务都不曾学会。炒蛋炒饭,母亲曾教过我多次,但我仍弄不清楚何时添盐何时关火,一条路,来来回回跟着同学也走过不下数十回,然而当我独自走时,却还是会因为不知道何时该向左转而急得直咬指甲。除了家务能力以及方向感有缺陷外,我在社会交际方面也显示出惊人的愚笨,不爱打招呼,不爱见客,甚至连共同学习了三年的同学的名字、面容都不曾记住。在我看来,与人打交道真是一件极其烦琐的事,不仅需要刻意去寻找共同的话题,还要时刻关注对方的表情、神态。对于这些,我实在是没有足够的心思去研究。
从小学到初中,纵然我非常愚笨,但着实也因为成绩为自己赢得了不少的赞誉。升至高中,我遇见了我的语文老师,我人生中第一个启迪者。或许正是他发掘了潜伏在我波澜不惊的人生中不太安分的因子,于是在他潜移默化的影响之下,我逐渐否定了别人眼中的那条洒满阳光的康庄大道。但对于当时思想和心智都不成熟的我来说,实在是没有勇气彻底放弃原来的一切优待,同时,我也没有能力去确定和主宰自己的未来,失望、懦弱让我变得无所适从。如今回想起来,只觉得当初周围的一切都褪了颜色,而我就像一具行尸走肉般穿梭在时间的缝隙里。在那段恍惚的日子里,每当我闭上眼时,便能感觉到阳光穿过我的眼皮,直直地投射到我的心里去,有时我甚至会错乱地觉得这四周的一切都散发着一种被阳光洗过的明亮与清香,但当我睁开眼时却无助地发现我依旧缩在一踏踏白纸红字之后,而那夏日的黄昏也一再地挑战着我的耐心。莫言曾说过:文学最大的用处或许就是它的毫无用处,所以,为了逃离这在人们看来对日后有极大用处的学习生活,我选择了去疯狂地阅读文学作品,从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到马克·李维的《追影子的人》,从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到张爱玲的《半生缘》。一本本书从我手中翻过,一个个故事在我心中开出一朵朵绚丽的花来,我惊喜地发现,原来沉醉于书中的我是如此快乐,并且心里模糊的阴影似乎也正变得越来越清晰。这些书中的故事在我心中待久了,自然也就变成了回忆里的一部分,在这些回忆的滋养下,我的思想变得丰盈起来,我不再是一味地羞耻于过去的生活,而是懂得了怎样去权衡过去的现实以及未来的理想。于是,我的文学梦,便在这里扬帆起航了。
生命是一条肮脏的水沟,里面生满了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