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纯杜撰的文,江洋大盗×采花贼 正文:
自古红颜多薄命,我却是你要我死我偏不死。 在下免贵姓温,小字欣彤,江湖人称穿花蝶 。不管你是否久仰,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小温师从“武林水上漂”,自幼天赋异禀,练就一身好的腿脚功夫,没错,仅仅是腿脚。本来出师无名,全靠一双脚上功夫,高高挂起了“穿花蝶”的旌旗。如愿以偿的成为了足以让小儿夜啼的采花贼__纠正一点,小儿性别男。 没错,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采花贼。首先,小温性别女,其次,她偷人不偷身。掳来的俊俏男孩子她从不染指,只是逼他们听她唱歌。花前月下,小温哼着软趴趴的情歌,活生生谱成恐怖电影的BGM,吓的小帅哥忍受魔影贯耳的同时,要兢兢业业的拨弄秦筝。 这也是一类因果轮回之境。在小温练就轻功之前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梦想,就是成为江湖上的顶级流浪歌手。潇洒恣意,这才是小温的理想。只可惜没有天赋,咿咿呀呀的缠绵在她这里成为了无师自通的河东狮吼。遗憾。 媚而不俗。这是江湖上对于她很褒义的评价。 在江湖之中,没有那些个迂腐言论的限定,你人好,就名声好。
同时期,还有一位年少有为的江洋大盗。同上也是以轻功著称。小偷小摸,是一种恶习;谋权篡位,是一种不义;盗,有很多种,层次亦是不同。像孔乙己窃书,林海音窃读,学校印教材发放盗版书,乃至王莽曹操篡党夺权,都是窃。而对于这位来讲,半大不小的,他是建立在金钱之上,家国之下,他专偷王公贵族。偷的,大多是古玩字画。 这是个雅致的贼,仙风道骨。 这样算起来,两人的相遇不算牵强。都是同事,机会蛮多的。 还有一点很重要,这个大盗是半聋。
金陵很好。又是旧都。不论是美人或字画,都很盛产。英雄所见略同得以完全彰显,以至于小温翻身到房梁上险些掉下去。七尺男儿不知练就什么绝世神功,在房梁上睡的很安详,不,安稳。虽然小温及其想趁他睡的如死猪是一脚给他踹下去,但为了这家风华绝代的地主羔子,她忍住了。等天黑的确很无聊,她自己盘腿在那里吊嗓子,盘算着给地主家的无良羔子唱出黄梅戏。电光火石见,燕子新筑的巢随那一句余音绕梁的“夫妻双双把家还”的调儿震得四分五裂。 终于是把那黑衣人叫醒,大盗揉揉肚子,心说“莫非中了江湖失传的焚心掌”,只觉得三魂扯着气魄,好半晌才拉着满腹经纶归了味。一口温血尚未出口,便看见房梁另一端的小美人。小美人冲他抱歉一笑,他正纳闷儿何人行窃不带面罩,就闻人语之:“在下温新彤,江湖人称穿花蝶。”还未思索,条件反射地颔首低眉道“在下免贵姓刘,单名一个瑞字。绰号周公。” 只见小美人儿眼角三分笑意七分得意,宽袖一挥,刘瑞应声而倒。小温一把扯下面罩,端详着刘瑞的脸,十分满意,“啧,比地主羔子俊俏的很” 于是乎,江洋大盗头次失手,且出师未捷身先死。
你以为故事结束了?怎么可能。
感情线刚刚搭上,现在就是来发糖啦嘿嘿嘿。
刘瑞伸了伸胳膊,抬头对上了温新彤的明眸皓齿。温新彤掷给他一张琴,手中把玩着一把匕首,飞刀无情,一下将只耗子顶死在墙上。笑的妩媚,“心肝儿,听姐唱歌~”故意拉长调子,本想撒娇却意外惊悚,刘瑞寒毛竖起,打了个寒噤。“你想听什么?”
刘瑞仔细思索后,觉得这浑噩的嗓音,与《好汉歌》简直浑然天成,心口如一的报出了歌名,但意外的是,小温这厮唱不带调的歌还跑调。无奈之下,赞到,“妙的,好的!唱出自己之风格!” 小温得意洋洋,薅起刘瑞的前领,“咱们就如俞伯牙和钟子期呐!不如结为侠侣,一同浪迹江湖!” 刘瑞看着小温的桃花眼,眼底是清澈的,眼角开得蛮长,本是双爱哭的眼啊。可是他不会让她哭,不是吗?
他认真的点头。看小温红了脸颊。 温新彤,你最可爱。我说时来不及思索,而思索后,还这样说。
番外
刘瑞其实是个半聋。但足够听见小温 的心声。从那年上元佳节,灯笼庙会上见她答灯谜的模样就上了心。不管是她吃糖葫芦膏的满嘴是糖浆还是她专心致志猜灯谜的模样都是可爱。小温不知道,那天刘瑞一直在她身后,直到见到另一个男孩和小温肩并肩的走了,他才停住了。
他感觉像是吃了三斤山楂那么酸,酸的吐泡泡。他通过四处打听到的关于她的消息,笃定她一定会去金陵那家。因为风声是他放出去的,金陵哪出府邸,本就是他早年置办的院子。 小温总是沾沾自喜自己的幸运与勇气,只有刘瑞晓得,自己在被她掳去前在梁上睡了八天。虽然被戏称周公,也没规定周公在梁上睡舒坦啊! 终是周公梦了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