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一个岁数和我差不多大的男的,前两天媳妇和他离婚了。他们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最小的女儿被判给了女方。这个男的在网上发了好几个视频,诉说了自己的不容易,自己的不幸,又说他的婚姻是他媳妇的姐姐和母亲拆散的,没有见过他们这样的家人,自己是受害方。
我觉得,两个人的婚姻走到尽头,不可能完全是一方的责任,而且在婚姻关系中,有时候也没有办法去说是谁对谁错。
有的男人觉得我努力挣钱为家里提供一个好的物资条件,就是尽到了我的责任,而女人可能会觉得他对自己不关心;如果一个女人在外面挣钱多了,男人又会不放心。
我认为一个好的家庭和婚姻关系,不应该对谁该做什么有一个明确的分工,比如说女人就应该在家做家务,相夫教子,男人就应该努力挣钱养家,到家啥也不管,而且不管谁做的是什么,都没有高低之分,不是男人挣钱了就得高高在上,女人在家看孩子就得听丈夫的。两个人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古人说过“相敬如宾”,关键是在一个“敬”字。
婚姻需要两个人去用心的经营,但是想破坏的话可能一个人就够了,而且破坏永远比经营容易,破坏了之后的重建更难。
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