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啊、如果尝过一回痛快淋漓的风景,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足够了。
——简帧 《私房书》 写文章大抵是这世间最欢快的事情了,尤其是在那一刻你觉得你所写的内容尚且能够入目的时候,
虽然文笔不好,但也偶尔喜欢写点随笔散文小故事,但往往因为一开始没有构思好导致那个小故事烂尾了,但当过了很久再去翻看时却突然觉得异常的好看,只埋怨当初的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坚持一下写完它呢?
写作能将所有的烦恼都给忘掉,因为你会沉浸在那种写作的快感里。
初中时候喜欢看自己所写的作文书被老师划上横线表扬的句子,那些时候被划上线的通常都是长篇大论的排比句,当时觉得简直是写得棒极了,世上肯定不会再有另一个人能想到这么棒的句子,在现在看来,是不会有人能够想到,因为那些只不过是故作大气的矫情语句罢了。
写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这样的人生确实是值得满足的。毕竟在这么些年的写作中,往往为了迎合老师阅读的口味写。初中时有一个半命题的作文,题目是我为——,那时候天马行空想得多,写了一篇“我若为神”,因为那段日子看得黑暗太多,通过这篇文章抒发出来了,然后发下来却是最低的一次分。
语文老师讲作文的时候点出来批评说,我们写得太过不切实际,还有什么我若为神都出来了。然后他表扬了那些写“我若为清洁工”“我若为老师”“我若为医生”的人,把班级里所有写的天马行空的人都批评了。当时我很想反驳他,命题既然是“我若为——”,那么为什么不允许我天马行空的想象呢,它有哪一条原则说了必须贴合实际吗?
但我没有反驳,我只是在那以后,再没写过天马行空的作文了,哪怕他每一次布置的时候我都有各种想法,最后交上去的永远都是符合实际的,可能应试教育就是这样的,一点点毁灭了想象力。
符合实际的作文一直得到了高分,在晚自习上甚至会被拿出来念,但我知道,那被念的不是我想写的,不是我所喜欢的。
所幸,我再也不用写我不喜欢的作文了,因为我没有语文课了,我只用写我所喜欢的散文随笔了,虽然写得越来越少,文笔越来越烂,但现在我至少写出来的东西是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