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是现代法律人必须掌握的一项法律技能,本人会在另外一个专题中进行集中的学习与分享。】
一、如何检索诉讼主张?
诉讼主张检索:
对比:把权利请求(抗辩权)基础的要件事实与当事人主张的要件事实进行比较。
补充:缺失的要件事实
改正:明显错误的事实主张。
一般的事实主张由当事人自己主张,法官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要求其补充或者改正明显错误的诉讼主张。
二、主张责任
当事人在诉讼中必须提出事实主张的责任,法官审理案件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为基础并受之拘束(涉及第三人利益除外),当事人为主张的事实,法官不得据此作为判决基础,法官自己取得的事实,必须告知当事人后方可采纳。法院可以通过发问促使当事人自己提出相应的主张,当事人不提出相应的诉讼主张,有可能直接导致其败诉。
三、检索的作用
1、避免当事人遗漏诉讼主张
2、帮助当事人穷尽证明资源(意义重大)
3、促进争点形成,只有做了充分和完整的阐述,才可能形成
4、提高诉讼效率
所以法官有必要进行检索。
三、审查的要求
1、及时审查,庭前准备中就开始审查。
2、特定化,依要件进行审查释明。
四、事实性要件与评价性要件
1、两者的区别:
事实性要件:是指以某一特定的社会事实为原型,在社会一般观念中具有相同或者类似的印象,不同的人都能得出相同的结论。比如交付、履行等。
评价性要件:是没有特定社会事实为原型,在社会一般观念中并不具有相同或类似的印象,不同的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比如重大误解、善意取得。
2、涉及主观状态的要件很难查明
涉及的主观状态要件,常见包括:重大误解、乘人之危、善意、恶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