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场旅行。
今天跟大家分享这本书。《乖,摸摸头》,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在一位女性朋友的口中,那是我以为这是本谈情说爱的青春小说呢,没什么好感,哦,不,准确的说是没什么印象。
这不怪我,谁让大冰拿网络用语给书起名了。用春晚的话说就是“太不严谨了~”。可是寒假在家,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这本书,才发现,这是12个故事,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故事不拖泥带水,主角们也不矫揉造作,看似散漫地穿插着感情线,到最后一不留神,故事悄然间结束了,留我一个人愣半天,回不过神儿。我说的是感情,不是爱情,俗套的狗血的情节不入我眼,这本书里的是感情,有对故乡的,有出门在外漂泊打拼的,有淡淡的暗恋,有夫妻的平淡,有普通朋友间像白开水一样的感情……我不喜欢剧透,就不再列举了。
我喜欢看小说,因为每看过一本好的小说,都相当于是体验了一把另一个人的生活。我们的生命那么短,又能经历多少事情呢?可眼界和心胸需要一刻不停地打开接纳新事物。那些生活中遇不到的人事,只有走出去看看,但身体若走不出去,那就只有看小说和电视电影让精神在路上了。
而故事类型的文章,更是讨巧,一篇好的故事,有分明的人物性格,曲折的情节线索,篇幅不长却总能引人入胜。
这本书就是这样,12个故事,12种生活,12种命运,12个世界。哪个都不是我,可哪个都有我的影子。或许他的优点是你,或许她的软肋是你。作为当局者,是不太容易理清思路的,因而我总是过得糊糊涂涂,浑浑噩噩。
但读故事,就不一样了,我可以跳出来,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哭哭,我笑笑,我就明白了好多别人告诉了也无法理解的事情。
此外,我还喜欢大冰这个人,我喜欢他的敢做敢拼,逍遥洒脱。他去过拉萨,去过丽江,天哪,都是我最想要去的地方。不排除是因为这个因素,我才瞬间喜欢上他的文、他的人。所以,我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以名取书”。
读了他的故事,也认识了好多他的朋友。真是人以类聚啊,都是真朋友!我决定,我得努力学习,上班挣钱,等我攒一笔之后,毅然辞职我要奔向我的拉萨。日思夜想的地方,我一定得去。有首歌不是这么唱嘛,“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
书的内容不多说,读读吧,不要哭鼻子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