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决定离开,我还流连缠绵惹人笑话

当暮色开始低垂的时候,楼下的小贩又开始出摊了,除了诱人的麻辣田螺,还有我最喜欢吃的花甲。


当香味钻进我们家的窗户缝,钻进我的鼻孔,我的馋虫就立刻被勾引出来了,我咬着刚吃了一半的苹果,含糊不清地转头朝厨房喊,“老公,我想吃花甲。”


剑华冲出厨房,“好,我去买,锅上的汤快好了,你注意看一下,别潽了。”

“恩,好哒。”


我看着剑华拿了钥匙匆匆跑下楼的样子,想起来一开始我根本没想过会和他结婚,甚至有一段时间,我都在怀疑,他接近我,是不是想做我的继父。


一开始,我和他在一起是迫不得已,那时候刚毕业两年的我,是整个单位公认的漂亮姑娘,而他,又矮又胖且满脸痘痘,还比我大了六岁。


当同事们知道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给出的反应都是大跌眼镜,还有几个关系好的同事冲过来问我,是不是脑子坏掉了。


可是当时我已经没有选择,因为剑华有一次及时将我妈送进医院,便成了我家的救命恩人,说起我妈为什么会进医院抢救,现在想想我都要苦笑三声,原因很简单——为了逼我和剑华在一起,她选择了自杀。


我妈就是这么我行我素的人,她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偏执得让人觉得可怕,我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和她离了婚,离婚后她一个人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我知道她不容易,我也知道她希望我嫁个好人家,可在她眼里,这个好人家之前还要加个形容词,就是“有钱”的好人家。


所以当她知道,我当时的男友子安家境贫寒的时候,便每天打电话逼我分手,后来见我不搭理,就想方法阻碍我和子安见面,她天天接送我上下班,就这样,她认识了我的同事剑华。


自从她认识剑华后,便把这个我看都不想多看一眼的人当成了准女婿,话说我刚进单位的时候剑华就追求过我,被我很明确的拒绝了。他自从认识了我妈,简直比孝顺亲妈还孝顺,逢年过节送礼已是寻常举动,还经常请我妈出去吃饭,我有时候都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想当我继父。


我把这一切跟子安说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的紧张,反而是不屑一顾,“嗯,我也觉得他好像是在追求你妈妈。”


对于我们的感情,他有着超级的自信,自信来自于我们大学整整四年的感情。


从大一的迎新晚会上,我们被安排成搭档主持之后,就成了别人眼中的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别人的目光和期盼像是一条汇成的洪流,托载着我们这一梭小船,漂流了四年多。


子安是从贵州考来上海的,家里还有弟弟和妹妹,虽然家境贫寒,但是他总是谦和有礼,舍友夸他是“浊世佳公子”。对此,我也很认同。


这几年我们吵过架,也提过分手,可是舍友闺蜜们知道后,都劝我,“这么好的男朋友,千万别弄丢了。”于是,每次分手,总是以我先低头而复合。


“子安,我妈这么反对我们俩,还给我安排对象,你有压力吗?”

他沉疑了一会说,“没事,我能挺过去。你妈妈会接受我的。”


“你说我们要是结婚了,是不是就是别人说的那种‘嫁给了爱情’?”


我枕着他的肩膀,一边看韩剧,一边问正在加班工作的他。他刚工作两年就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工作时间也越来越长,做不完的工作就带回家里做。

“嗯,对,对,是的。”

他拿起手机匆匆看一眼就放下,然后敷衍地回答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想起来,有个共同的朋友告诉我,子安和单位新来的女实习生走的很近。可能是女人经常作祟的第六感作怪,有一天我特意去接他下班,从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实习生开始,我就感觉他们之间的确有问题。


三个多月后,我就听到了子安和那个实习生一起出现在某快捷酒店大堂的消息。


说实话,我听到这个消息的反应是完全平静的,因为整个场景已经在我的脑海里上演过无数次,所以虽然很气愤,但一点也没觉得意外。


我找子安摊牌,他的反应比我更平静,他说,反正你妈也不愿意我们在一起,还给你介绍对象,我看咱俩还是分了吧,我看到那个剑华就想揍他。


我说,我和那个剑华没有关系。

他扯了扯嘴角,“那我和那个实习生也没关系。”


我想我肯定患了失语症,有些话想问却不知道怎么问,想解释又觉得多余,所以就愣在那里,眼前有很多细小的浮尘在泪水间游来游去。


子安的电话响了,他看了我一眼,抱歉的笑笑,起身去接电话。

我瞬间清醒过来,他已经决定离开我了,我还流连缠绵惹人笑话,我站起来离开,经过正在打电话的子安,我听到他说,“乖啊,我等一下给你打包煲仔饭回去。”


我笑了笑说,子安,再见。

他也笑着挥挥手说,乔乔,再见啊。


在老妈的威逼之下,我答应与剑华试着交往。


即使如此,我和剑华也不是水到渠成,不然也不会有我妈自杀的那一幕惊险上演了。


刚开始我妈见我失恋,还有点幸灾乐祸,每天变着法儿跟我说怎么样,不听老人言,吃苦在眼前。我懒得理她,就玩游戏,把屏幕上种满向日葵,然后等着一大拨僵尸来把它们一个个啃掉,我听着僵尸们的咀嚼声,觉得心底某个地方也慢慢变空。


我想,有些东西也被僵尸们连带着一起吃掉了。


剑华变得加倍殷勤,每周一三五雷打不动来我家打扫卫生,所以我报了个瑜伽课程,特意选了一三五,后来他又改成二四六来我家,一会修马桶,一会儿修电脑,害得我只能又去加了趟肚皮舞课。天天除了上班上课,晚上9点了我还必须得在楼下小区逛悠一会儿,看见剑华走了,我才能正大光明回自己家。


可能是因为我天天去练瑜伽的缘故,脑袋越发清醒起来,我妈越是念叨我越是不肯与剑华在一起,她一提起来,我就咆哮着要离家出走。这招很管用,渐渐得她就不怎么提了,也变得越来越沉默,除了一日三餐,几乎不与我说话,剑华来我家的次数也减少了。


就在我觉得我的日子要恢复正常的时候,突然接到剑华的电话,他说我妈在家里开煤气自杀,现已送到医院,转危为安。


我在医院见到妈妈的时候,她还在昏睡,氧气管从床头拉下来塞在她的鼻子里,脸色蜡黄,剑华说要是他晚到一会儿,可能就救不回来了,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有点滑稽,自己的亲人自杀,居然是个完全不搭边的人发现并救回来,幸好她没事,不然她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原谅我,我也不会原谅自己。


其实剑华也没有我说的那么不堪,除了相貌以外,他身上没有任何暴发户的影子,孝顺老人,吃苦耐劳,不抽烟喝酒,不拈花惹草。


虽然我在我妈泪水的又一次洗礼之下答应了与剑华试着交往,但是三个月过去了,我仍然无法克服内心的反感,他一碰我的手我就全身起鸡皮疙瘩,但还是硬着头皮僵硬地让他牵着,他送各种各样花心思又不贵的小礼物给我,带我妈去按摩,送马尔代夫的旅游票给我妈,给我妈买各种补品。


年底的时候,剑华带我去看了一套大房子,说是他爸给他准备结婚用的,问我怎么装修。我说随便你吧,我无所谓,又不是我的房子,他尴尬的说,那我去把房产证改成你的名字吧。


我连忙跳起来说,别,我这个人自尊心最重要,傍大款什么的名声我可不想要。


他说那等咱俩结婚后,自己挣钱再买套房子,写咱俩的名字,我们再生个宝宝,就是幸福的三口之家了。剑华说这话的时候站在大大的玻璃窗前,玻璃很脏,橙色的夕阳穿过玻璃带着光斑打在他的身上。


那一瞬间,我觉得他和平时不那么一样了。


婚礼办的很隆重,我妈在下面哭的稀里哗啦。婚后,我很努力很努力的想和剑华踏踏实实的过日子,我试着去接受他,试着忽略他的相貌,试着去做一个贤妻良母,试着怀孕。


可命运自有它的安排,我们永远躲不过,一切看上去的平静被子安的一个电话打碎了。


子安在电话那端说,乔乔,我想你,我想你想得快疯了,我在我们大学校门口72路公交站这,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我只想见你一面,可以吗?


我在厨房里呆站了快十分钟。


最后关掉了炉子上炖了一半的汤,放下手上的勺子,将头发抓了抓,在家居服外面套了件外套就出门了。

我知道,我必须见他一面。


子安远远看到我就冲过来一把把我抱进怀里,用力把脑袋埋在我的肩膀上,我说别,我身上有油烟味儿,他又深深的吸了几口说,我喜欢这个味道,这就是一个妻子该有的味道。


我推开他,“你找我干嘛?”

他说,乔乔,我想你。我说,你不是有了新欢了么,世人只闻新人笑,有谁听得旧人哭。


他说,乔乔,对不起,当时你妈妈用自杀来逼我和你分手,我不得不妥协。

我说现在你怎么又不怕我妈自杀了?他说他现在想通了,觉得事情肯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希望我能原谅他,继续和他在一起。


我说,子安,一切都晚了,我已经结婚了。

他抓着我的手不肯放,说我知道你结婚了,你跟他离婚吧,离婚后我娶你。我说,子安,再见,我要回去了,锅上还炖着汤。


子安每天都会给我发很多短信,从回忆之前的大学时光到他现在的三餐饮食,又或者经常约我见面,我从不回复,短信没有及时删除,手机亦四处乱放,我想剑华肯定看出些端倪,尽管他还如往常一样对我好,但是我知道有种叫怀疑的东西在我们之间慢慢滋长。


终于有一次我洗好澡出来,剑华将我的手机恶狠狠地扔在我身上,并且冲过来给了我一个耳光后摔门而去。我捡起手机翻到短信,不出意料是子安的,他在短信里写道,我想念你的味道,想念你的身体,想念7月4日我们见面的那天下午。


我约子安在家附近的咖啡店见面,我拨通了剑华的手机,然后放在手提包边上。


对面的子安急不可耐地问我,乔乔,你终于想明白了吗?终于决定和我在一起了吗?还是我们俩在一起最合适对不对?


我说,子安,你结婚了怎么不请我?新婚太太可安好?你们是不是婚姻生活不幸福?

听我这么一说,他平时那种温柔的表情一下子僵掉了,“你怎么会知道我结婚了?”


我说,你可能不知道吧,你的新婚太太为了炫耀她把你从我手里抢走的胜利感,加了我的QQ每天改签名向我示威,你每天晚上吃什么菜、用什么牌子的TT我都知道。


我说,子安,你知道吗?有些分手的旧情人再见面,是为了再续前缘,而有些人则是为了让自己死心,我上次去见你,是因为后者,所以,希望我们以后再无交集。


“咣当~”

手里拎着花甲和水果的剑华一进门,就朝我大喊,“我出门的时候叫你看着锅的呢?汤都潽了!”


我看着胖胖的他,突然觉得他很可爱。


这只钢笔,是大一的时候,子安送给我的,也是我留着的最后一件东西了。


是时候,和过去的一切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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