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代理费(俗称律师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法院案件受理费(也称为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超过部分0.5%交纳。对于案件受理费通常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承担,但是由于婚姻案件的特殊性,有的时候诉讼费会由双方共同分担。
三、财产保全费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担保服务费
当事人无法拿出同等价值的现金或者其它财产作担保或者根本不便拿出那么多财产做担保时,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找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但是当事人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服务费。费用的标准没有规定,主要看市场行情和担保公司的规定。
五、财产评估费
对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又无法通过竞价来对财产进行评估的,法院会要求当事人申请财产评估,财产评估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完成,当事人当然就需要向评估机构支付财产评估费。
六、法院执行申请费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收取执行申请费。
按照规定,执行申请费是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但如果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就法院来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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