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孔琳之论货币
前面说到,桓玄想用粮食布帛代替铜币,被孔琳之驳倒,最后废钱用谷帛之议没有实施。这里就要先介绍一下正反双方的基本情况。
桓玄, 字敬道,一名灵宝,大司马桓温子。桓温当年谋篡不成,被王谢两家联手破坏,忧愤而死,当时桓玄尚小,只是继承了桓温的南郡公爵位。后来桓玄成年,完全继承了其父的部属,占据荆江广阔土地,和晋朝廷分陕而治。到了孙恩之乱以后,东晋朝廷势力大为削弱,桓玄举兵东进,于晋安帝元兴元年占领建康,杀权臣司马元显父子,自立为侍中、丞相、 录尚书事,不久,称太尉、相国,翌年又称大将军,当年八月称相国、楚王,再不久,干脆称帝,国号为“楚”。后桓玄为刘裕所灭。
孔琳之,是孔子第27世孙,字彦琳。桓玄辅政时,孔琳之为西阁祭酒。
孔琳之和桓玄的争论,发生在桓玄刚刚占据建康不久。废钱用谷帛一事,汉代的贡禹、张林都曾经做过建议,王莽末年和董卓执政之后也都实施过。过去提出或实施废钱用谷帛,历史背景都是通货膨胀严重,但桓玄提出废钱用谷帛的背景则有不同。东晋末年,经济发展,但币制混乱,市场出现了通货缺乏的问题。桓玄试图通过废钱用谷帛的方法,解决市场通货不足的问题。
但孔琳之反对废钱用谷帛的做法。孔琳之的观点分成X个部分。首先,孔琳之认为,“货为食次,岂不以交易所资,为用之至要者乎!”货币是交易所需的媒介,在《洪范》八政中,重要性仅次于“食”。而且,从物理性质上看,“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铜钱不易磨损,携带轻便,“无毁败之费,又省难运之苦”。
其次,从废钱用谷帛的历史实践看,谷帛的特性决定了其充当货币的结果必然是市场混乱。货币要求可以分割,而谷帛分割的结果必然带来无谓的损耗,“致损甚多”,“劳毁于商贩之手,秏弃于割截之用”。另外,谷帛充当货币,也给了不法者造假的机会。前面说过,“巧伪之人,竞湿谷以要利,制薄绢以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
第三,孔琳之分析了历史上废钱的历史背景。两汉末年,由于兵荒马乱,市场交易萎缩,钱“自致于废,有由而然”。在当时的背景下,本来有钱,却要废除,则手里持有货币的老百姓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害,“是有钱无粮之人,皆坐而饥困。”
第四,孔琳之指出,历史上废钱用谷帛的结果,仍旧是“舍谷帛而用钱”。魏明帝时经济发展之后,谷帛代钱给经济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愈发明显,“谷用既久,不以便于人”,最后“举朝大议”,“精才达政之士莫不以宜复用钱”,统治阶级在恢复铜钱方面达成了高度一致。
当然,还有人依据魏国废钱用谷帛,财政积累“巨万”的历史,判断一旦废钱用谷帛,可充实财政,“利公富国”。孔琳之用晋文公的例子进行了比喻。晋楚成濮之战前,晋文公向舅犯征求意见,舅犯认为兵不厌诈,可以以诈取胜,但雍季则认为,诈骗取胜只能取得一时侥幸,难以持久。晋文公最后采用了舅犯的建议,取得了成濮之战的胜利,但回朝后论功行赏,却以雍季为大功。孔琳之认为,晋文公把“信”放在决策的第一位值得学习,必须妥善处理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之间的矛盾,“虽有一时之勋,不如万世之益”。即便谷帛比铜钱方便,可以给朝廷带来“近利”,但铜钱作为重要的贮藏手段,也不应废除,“而废永用之通业”。
在世界经济思想史上,18世纪的西欧,曾经出现过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的争论。货币金属论认为:货币就是贵金属、商品、财富;它必须具有金属的内容和实质价值,而且其价值是由其内含的金属价值所决定的。货币名目论,又叫货币工具论,是从货币的关键职能,即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等角度认识货币,完全否定货币的商品性和价值性,认为货币不是财富,主张货币只是一个符号,一种票证,是名目上的存在,是便利交换的技术工具。在孔琳之的观点里,他从金属论的角度认为铜比较容易分割、携带轻便,优于谷帛,又从名目论的角度认为铜钱可以换取生活资料,充作贮藏手段。孔琳之拿18世纪的两大观点砸向桓玄,桓玄哪里有招架之力,只能放弃自己的主张。从这一点来说,孔琳之对贵金属货币性质的认识,高过之前的贡禹、张林。而这一议论,被《晋书》采用,实际上也是被唐朝官方所认可,由此开始,废钱用谷帛之议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