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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想写个长篇的,发现自己开了头写不下去,由此越发佩服那些写长篇的人,一个个胸有成竹似的,几十万字都不在话下。
但我更加佩服实力日更派,一天一个主题,相对于长篇围绕一个中心编故事,似乎更不容易。
还是日常碎碎念吧,这个就比较简单,非得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写起来才能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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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看过一段话:“真想活在小说里,难过伤心也不过几行字。另起一段就是:很多年过去了……”
昨天简友木棉之秋问:这故事是要写到三年后吗?
我回复: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三年期限到了……
其实我原本打算慢慢慢慢写到三年后的,但是发现自己驾驭不了长篇,还是算了吧。每天编故事,也很累的,不如写写现成的事儿,无需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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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荷花婆婆那事儿并不是瞎编的,是荷花亲口告诉我的。自然,我们都不信,但是她婆婆自己信啊。
好在她是个乐观开朗的人,三年过去了,她安然无恙,从此她不再那么迷信了。
至于刘婶,荷花老公一家并没有找她麻烦,毕竟一辈子的邻居了,不想撕破脸皮,只是如今事事防备着她,而表面上仍然一团和气。
刘婶是怎么操作的呢,又是怎么败露的呢,这里留个悬念,以便日后想写的时候再续上。
当小说写的话,要处理许多细节问题,像我这样不列大纲现编现写的,很难顺利完成。
罢了,还是散记最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