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乌克兰拖拉机简史》#
84岁的老父亲要与36岁拥有上等乳房的乌克兰尤物瓦伦蒂娜结婚了。两个女儿决定搁置长期不和,联手把老父亲从体态丰满、风骚妖艳的瓦伦手中解救出来。不料,这场驱逐战争却掀开家族的秘密以及一连串悲喜交加的不堪往事……人森的苦难已经够多了,而幸福只是转瞬即逝的片刻,要在它们溜走之前抓住并好好庆祝~
#No. 2《只有岁月不我欺》#
拜大姨妈所赐整个周末开启了土肥宅模式,不仅两天没出门,连看的书也多了油腻的市井气息。六六的文笔十年前看《温柔啊温柔》时还是喜欢的俏皮犀利;十年后再看《只有岁月不我欺》,虽然依旧犀利,也还算受用,可是文字背后的烟火气,好为人师的唠叨劲儿实在不敢恭维……
#No. 3《平行世界爱情故事》#
男主与挚友均从事脑科学前沿研究,十余年来情同手足。一日,挚友向他隆重介绍新结识的女友麻由子。他赫然发现,那竟是自己曾一见钟情但失之交臂的女子。
男主心中爱恨交织,被嫉妒与自责折磨得濒临崩溃。然而,一夕之间,麻由子竟已理所应当般和他生活在一起,而挚友从此消失…
#No. 4《无比芜杂的心绪》#
考虑到最近几个月没有连贯的时间看书,我选了村上君的两本杂文集。想着可以随时看随手放下。不料所谓杂文每一篇都如此深邃,每一篇即是一片新天地,还不如看长篇小说省心。不过杂文的好处是一本书就能汲取作者某一时期所见所思的人生智慧。并且不乏好多让人忍俊不禁的描写,比如一旦生出想吃鲱鱼荞麦面的念头,必须飞奔到附近的面馆。哎,这不就是我本人嘛[害羞]
#No. 5《半小时漫画中国史》#
百无聊赖时特别适合看这类书,不至于捧腹大笑可是一本书看完嘴巴也没合拢,时常会有“啊,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啊”的感叹!之前看了就忘、错综复杂的乏味历史竟然通过这种无厘头的搞笑段子理清了,狂赞[耶]#喊赵薇去演齐秦#
#No. 6《麦田里的守望者》#
辗转整个假期,终于抽空看完。一点点捡回青春记忆的碎片顿是老师和家长眼里典型的坏孩子:脏话连篇打架逃课泡妞酗酒抽烟。可是这个内心纯真善良又胆怯的孩子实在让人心疼啊。他对艾里、对妹妹、对琴的爱、以及对素不相识的修女和妓女的关心,为了不让室友尴尬藏起自己昂贵的皮箱…谁的年少不轻狂?
#No. 7《了不起的盖茨比》#
选这本书纯粹被村上笔下菲茨杰拉德本尊纸醉金迷的传奇人生所吸引。看完之后有一种被抽空的虚无缥缈:这是一个男人怀着最天真最直接又最纯粹的梦想,无限热情地拥抱,膨胀到不真实,最后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幻灭过程。极尽浮华的开场,凄凉落寞的收尾,明知道梦想的虚空却没法回头…
#No. 8《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N年前看它留下的记忆碎片只剩男主狭窄的沙发床和他头发的异味[捂脸]这次重读为了更完整地理解其哲学沉思,特意结合了改编电影一起进行,看完依然无法hold住全景。对于这种意象繁复的作品,执着地探究完全领会大概也是一种媚俗吧!单说人物,在我“离经叛道”的认知里,我更加喜爱萨比娜这个角色,她的美在于绝不媚俗,在于智慧和超越男人的力量,强大而非强势。
#No. 9《第二十二条军规》#
终于从catch-22中解脱!最近读的三部作品碰巧都跟catch有关:《麦田》里的catcher原义棒球捕手,在原著中译为“守望者”表达霍尔顿对纯真善意的守护;《理智与情感》里的catch取了“宜于婚配的对象”,完全就是整部作品的核心所在;而catch 22更牛,因为作品影响力太大,这个书名直接被收进英语词典,表示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本书一个关键词,这么讲书可还行?
#No.10《百年孤独》#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高中时,从一位我特别钦佩的、文学造诣颇深的文艺小姐姐处获悉。当时并不懂什么是孤独,只是觉得这么深奥的书跟小姐姐酒瓶底般厚重的眼镜片特别般配。但这本书的评价实在太高了,被誉为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所以未能免俗,开始拜读...之后就被其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及那些无处安放的雄性荷尔蒙整懵逼了...
#No.11《霍乱时期的爱情》#
这是继苦妓、百年之后我看的第四本马尔克斯的作品,也是最后一本。不可否认他是一位很棒的storyteller,怪只怪对拉美文化背景的匮乏(并不想了解)导致我不能更好地欣赏。对霍乱最经典评价是:爱情百科全书。这本书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形态:初恋暗恋黄昏恋;婚外情地下情一夜情;精神之爱肉体之爱甚至不伦之爱…世上的爱情究竟有多少种模样?又有多少超乎想象的可能性!
#No.12《漫长的告别》#
被知音体油腻大叔的几部作品“荼毒”之后,再次投入文艺青年的怀抱,倍感亲切。虽然雷蒙德也是大叔,但他同村上以及菲茨杰拉德一并被我归入文艺大叔范畴,这三人的风格说不出哪里像,无论是文风还是作品中人物都给人一种高贵、优雅、疏离清高、沉默寡言、机智、孤独、置身事外游手好闲又又一种英雄主义的浪漫气质…我大概用光了我能想到的文艺范儿的形容词。雷蒙德可以称为装逼犯中的王者,他笔下的硬汉马洛也不是只会抽烟喝酒四肢发达的探子,看他硬拗着造型讲出来的话绝对是穿着皮夹克配着手枪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