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当我深层次探索为何我会那么在意旁人的目光,丝毫不敢做出有违我性格之常理的事情之时,我发现它在我幼年时便已种下。
我是典型的乖乖女,从小由奶奶带大,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在我心里有清晰的界限,小时候便想着:我要是出生在古代世家,规律体统什么的我应该是乐此不疲的。
因为家庭关系并不和睦,我会很小心观察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谨小慎微。从小到大,我一直是大人口中的懂事孩子。我会努力学习,不乱疯乱玩,尽力周旋于家庭的矛盾中。
我觉得,正是我从小就不想让别人失望,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让我在本该迈出一步展现自己的时候裹足不前。我觉得我就该默默无闻,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没什么大动静,不会有所谓出格的举动,在我的位置上安安静静地待着。
02.
但这一切又在我进入大学以后慢慢改变。
大一,我仍像个未完全睁开眼看世界的雏鸟,凡是都以一副浪漫主义的姿态来看待,殊不知,这种想法早晚该栽跟头。我拥有一个喜欢了高中三年并在高考结束后在一起的男朋友,有着对美好未来的想往,我把一切都想得太过简单,觉得我的一生就该这样平淡安宁。
然后撑过了大一第一学期的异地恋惨淡收场,被冷暴力分手,我把所有的过错都归结在我身上,完全看不出当时的他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求他回到我身边,苦苦纠缠,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已然丧失了自尊的我在他眼里一文不值。我每天仍说早安晚安,只渴望他回我一两句,我在同学聚会上喝得烂醉如泥,他只好照顾我到酒醒。我还清楚得记得,在他说我们两清了的时候(因为之前他在自己升学宴喝醉酒的时候是我照顾的他),我心里咯噔了一下,觉得他未免放下也太快了。我却是用了一年才完全放下来。
我开始学会改变自己,一开始我傻傻得不敢走,怕我有一点改变,他回头的时候会找不到原来的我。其实我的本质又没有变,我依旧善良,依旧存有浪漫主义思想,只是会用更加成熟的思维去看待这个世界,去处理人和事。
03.
我试着做一些以前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参加学校的比赛,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学习上。大一下学期考取四级,大二上考取六级和国二,大二下考取初会,我并没有觉得我比周围的人有什么做的突出的地方。
当我连续两个月每晚泡在自习室准备初会考试的时候,我又有了一个实质性的突破。之前因为室友都窝在寝室追剧打游戏,我也窝在寝室里,虽然期末考试在班里能排的上前十,但都是快考试的时候集中几周泡在自习室的结果。
当我辛辛苦苦考完了初会后,我发觉窝在寝室玩手机是再浪费时间不过的事情了。真的当习惯养成后,不去自习室都难受。我从这次准备初会的经历中知道了,要做自己喜欢的事,认为值得并且能够充实自己的事。
即使每晚一个人走在回寝室的路上,抬头看看天上的星星,满脸都是从心底绽放的微笑。
04.
现在已经大三的我,回望大学至今,有得有失,还有很多做的不够的地方。我一直挺喜欢文字方面的欣赏,喜欢用文字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可能是因为我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所以更多得想付诸于纸上。
但大学至今,能说得出名字的读过的书却不甚了了,没有长时间的输入,现在想写写内心的想法却无从下笔了,刚提笔想写这篇文章时,只觉毫无头绪,不知从何说起,亏我还笑话毛姆笔下不甚言谈的思特克里斯兰德,根本无法让人明白他想表达的是什么。
我正在读毛姆《月亮和六便士》,希望读完后有自己对书中人物的一番理解。另外,我已决定要好好看书了,之前买过丢在家里还没看的书就有三四本了,真的要每天都花时间来看看书了。
希望我可以更加熟练得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文笔粗糙却也是真心实意,也希望阅读此文章的人能给点中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