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经历了一次辩论,围绕的主题是“保险是不是骗人的”。在班级群里面一位男同学执意证明保险是骗人的,并拿出2年前一个山西周华理赔案来佐证,即使保险最后赔了。可是在争论当中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不会有任何改变。
自己很有触动,沟通是一门学问,我找来课程好好学学。
非暴力沟通的模式其实不难理解,只有四个要素:观察、感受、需要、请求。
听起来像是老生常谈是不是?可是这四个要素里,有很深刻的道理在,我来分别讲一讲。
第一个要素,是观察。
观察强调的是,把我的观察和我的评论分开。
举几个例子:
比如,你看到你爱人又在淘宝上买了一堆东西。也许你会说:“你太浪费钱了。”
可是,“浪费钱”就是一个评论,不是一个观察。
如果按照非暴力沟通的模式,你应该说:“我看到你又买了很多的东西,我觉得你太浪费钱了。”这样,就把观察和评论分开了。
再比如,同事在工作中犯了一个错误,你可能会说:“他根本不行。”这是一个评价。你应该说:“他又犯了错误,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了。”
怎么样,这样的说法是不是有些别扭?
这是因为,我们习惯的方式,是用评价来表达意见的。评价并不是事实,而是我们在加工事实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意见。
可是,我们很容易把它当做是一个事实,并要求别人也接受。
在评价所塑造的关系中,评价者和被评价者的关系是不对等的。评价者总是高高在上的。
所以,当你跟伴侣说:“你太浪费钱了。”的时候,你其实也是在说:“我有权力评价你,你需要接受我的意见。”
也许对方自然就会反抗:“我哪里浪费了?都是我们需要的东西啊!”
也许她反抗的,不是评价这件事本身,而是在评价背后的关系。
所以强调观察,就是强调把“我的意见”和事实分开。
我观察到的事实,就是我们都能共享的东西。事实里并没有我的意见在,也就不会有评价所造成的不对等的关系,自然就更有利于沟通了。
我再来强调一下:
评价是我的东西,是我对事情的意见,而观察是我们能共享的事实。而我们要做的,是讲我们的观察,而不是评价。
第二个要素,是表达感受。
就是说,要表达我的情绪和感觉,而不是我的想法。
比如,“你在房产证上不加我的名字,我觉得不公平”,“不公平”是想法还是感受呢?是想法。
同时,不公平也是一种评价性的想法,对方很容易会把它当做批评。
如果要表达感受,也许你可以说:“你在房产证上不加我的名字,我觉得很沮丧,或者很委屈。”
如果有一个人跟你说,我很委屈,你的第一反应,肯定不是去批评他,而是去了解他,安慰他。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表达自己的感受。
这同样跟我们日常的做法不同。只有在最放松的时候,在我们最亲近的人面前,我们才会表达自己的感受。
假如我跟人说,我很委屈,而别人笑着说,你委屈关我什么事,我一定会深受伤害。这就是表达感受难的地方,也正是表达感受最有力的地方。
它像是一种邀请,通过把我真实的,甚至脆弱的部分暴露给你,邀请你来跟我真诚地理解和沟通。
可是,什么是造成我们感受的根源呢?
我们很容易觉得,对方是我们感受的根源。是对方没有满足我们的愿望,让我们这么沮丧或者委屈。如果是这样,那你还是没有把自己的事情和他人的事情分开。
事实上,我们自己才是我们感受的根源,我们需要为自己的感受负责。
让别人为我们的感受负责,和我们自己为自己的感受负责,表现在沟通上,就会有很大的差异。
如果是前一种,在表达的时候,我们自然就会说:
“你没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我很失望。”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我们是说,我的失望是你引起的,因为你没写我的名字,所以我很失望。
可是,如果你是那个为自己感受负责的人,也许你的说法就变成了:
“你没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我很失望,因为我很想和你有更紧密的联系。”或者说:“因为我很想减少婚后可能的矛盾和猜忌。”
这么说和前面的说法有什么区别呢?
她其实是在说,她很失望,但不是因为“你没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这个行为本身,而是因为她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
在这样的表达中,我们把自己的需要和他人的行为分开,从而承担起了关系中,我们对自己行为和感受的责任。
这两种不同的表达,在沟通中的意义是不同的。
你的行为引起我的感受,所以如果我感觉不好,那么“都是你的错”。而我的需要和期待没有得到满足,这就没有了指责的味道。
相反,我把自己放到了一个需要安慰的位置,而对方也更可能从他的防御姿态中解脱出来,来理解和安慰我们。
所以,通过在表达感受的时候,把“我的感受”和“你的行为”分开,我们就避免了“都是你的错”的思维误区,从而促进了合作的沟通。
第三个要素,就是直接说我们的需要。
我们总是容易以批评的方式来提出我们的主张,而不是直接说我们的需要。
越是对自己的需要不确信,我们越容易在提出需要之前,用长篇大论来说明我所提的需要是合理的。这时候,我们很容易陷入一种自我辩护的立场。
比如,你和同事一起配合做一项工作。你工作了很长时间,觉得累了。你可以跟他说:“我很累了,能不能来帮帮我?”而不是说:“我都干了一天活了,都这么累了,你就不能帮帮我吗?”
因为后一种表达,其实已经是一种指责了。
这时候同事可能就会说:“干这么点活也叫累,我上次连续干了两星期,是怎么做的?”
为什么我们会以自我辩护的方式提出需要呢?
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聚焦的重点不再是自己的需要,而是对方的反应。我们在想的,是怎么说服他,而不是表达自己的需要。
可是你要知道,如果你假设他是需要说服的,你同时也假设了他并不情愿来帮助你。在这样的假设里,你已经把他放到了你的对立面。他拒绝帮你,也许拒绝的不是你的需要,而是你提需要背后的指责。
提需要的要点,是把自己的需要和对对方的期待分开,只专注于自己的需要,而不要去想对方会怎么回应。这样,反而能促进彼此的合作。
第四个要素,是提出请求。
请求,就是清楚地告诉对方,我们希望他们做什么。但是,请求不是命令。
就像我们在课题分离中所说的,提出请求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而别人是否答应,这是别人的事情。
可是,如果我们提出请求的时候,给人的感觉是:如果他不答应我们的请求,就会受到惩罚。那我们提出的就不是请求,而是命令。
而别人对待命令的方式,通常只是服从或者反抗,而不是出自本心的帮助。
还是回到前面那个情侣的例子。
这个女士是很生气的,当她提出一二三四的时候,她到底是在请求还是在命令呢?
我想,还是命令居多的。可以设想一下,当那个男生不答应,也许她就会说:那我们就分手吧”。
但是,如果她是以一种请求的方式提出,她可能会说:“能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吗?因为我很需要”也许男生会更容易考虑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