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处理了一个问题员工,是典型的贪小失大的那种。
我们厂里有免费夜宵,需要持饭卡至食堂领取,由于车间生产作业时间比较紧张,很多情况都是派几个代表拿着所有人的饭卡统一将本小组的夜宵一起领回来。这个问题员工就是经常帮他们去领取夜宵的人,由于饭卡都一起给了她,她最近就起了坏心思,领取夜宵后,还用其他人的饭卡偷偷刷了其他需要付费的东西,据为己有。这样做了好几次,终于被人察觉,然后就进行查证,确认了是她所为。于是用人部门领导就给出了辞退的意见,然后请我们协助处理。
她过来谈话的时候,一开始还很硬气的说,这么点小事如果开除的话需要给赔偿,还说什么杀人不过头点地,丝毫没有一点悔改之意。见她如此不知悔改,我们也强硬了起来。由于她老公还在我们公司正常上班,我们就打这张牌,警告她说,如果走正常程序,首先会对此事进行全厂通报,到时候,你老公可能也没脸继续在厂里干下去了。其次,如果偷刷他人饭卡数额较大的话,我们会报警处理。她听到这些,略作思考,也意识到这个事可大可小,于是气势就软了下来。进而打起了感情牌,说什么已经干了20多年了,希望公司给次机会,又说自己出去也找不到什么工作了等等。
由于这种违法行为我们都是要严肃处理的,所以最后,我们还是对她进行了劝离,由她自己填写了离职单。最终,她由于贪点小便宜,却丢掉了稳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