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流寻常
每到一座城市,首先去看那里的人,其次去看那里的景,不管城市再怎样千变万化,它只是把别的城市的复制,只有人才是这座城市的灵魂。
我喜欢去很多地方,还没遇到有人能让我安定下来,习惯了匆匆行走的人,每次我奋不顾身的奔走在街上,总会替我让开一条路。即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见过了太多陌生的面孔,有的是一见初悸而后熟知,有的则是从熟知再到陌生,而后打死不再往来。好像我一直没多大变化,除了头发很长一直被别人讨厌,它越来越长,长到扎了眼睛。
城市给我的诱惑太多了,一个城市总有人会值得牵挂。喜欢的,被喜欢,朋友,亲人,但城市里的人总会随机的打劫我的情感,时常让我狼狈不堪。于是我经常会讨厌上了某些有在意的人所在的城市,确实我们不该相识。
我要去很多的地方,因为我很喜欢文字给我带来的乐趣,好久以前,我写的文章别人看不懂,是因为我无文采可言,很久以后,我写的文章别人看不懂,是因为我文采斐然。我的灵感有时候太过匮乏,因此我需要时常看看各方的人和景,即用别人的情感,表达自己的故事。
感性地活着,每天睡觉,喝水,按时清醒,阳光出现时候,就去其他地方走,像戴上耳机,歌轮换着放:流行,民谣,抒情,古典,这些美好的音乐仿佛把我往优雅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奔溃,它们过于亲近过于让我让我不舍。
好自信的对我说,我要红,就是那种大红大紫的红,红了别人就会看得起我了。所以我始终对在我人生暗淡的时候依然在乎我的人万分感激。
再过一段时间,我一定会遇到很重要的人,这个城市会给我最大的恩赐,我始终相信,人才是城市的核心,我总会遇到最珍贵的那个人,即我尊重城市的每一个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