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加入小灶群已经一个月,这几天也陆陆续续看到大家分享了自己入群后的心得和改变。都说习惯的初步养成需要21天,那么入群一月后的小喵,结合今天的晨读资料,也借此来自我总结和分析一下。
2017年4月3日到5月2日,公开文章37篇,其中6篇是“今日话题”讨论,2篇是自己写的文章,其余是每日晨读感悟。共计27994字,收获了61个喜欢。
从点赞数上来看,并不是很好的成绩。但最大的意外和收获是,我居然不知不觉地完成了2万多字。在此也要衷心感谢为我点赞的朋友们,谢谢你们的鼓励,让我更有信心提高自己。
1.习惯养成的原理。
①起跑期
2017年4月1日,刚刚进入小灶预备群的小喵写下了第一篇晨读感悟,第一次参与今日话题。
那个时候还没下载简书APP,也想顺便练练字,于是找来一个笔记本,手写完成了第一天的作业。
动笔前是打算今后一直手写的,但是写了两天天就发现,写字太慢,有些浪费时间。而且觉得自己的字并不是很漂亮,手写也不好排版,分享出来后大家可能并不会仔细看,起不到交流讨论的作用。
现在回头看,前两天的确有点“用力过猛”的感觉。
②疲惫期
从4月3日起,小喵也下载了简书,开始在手机上码字。
但是紧接着婚期到了,婚礼前后几天一直在忙碌慌乱中度过,每日坚持晨读,但却有几天没能在当天及时写下感悟,是后来补上的。
差不多有一周左右,小喵觉得结婚和晨读这两件事碰到一起,真的有点累人。特别是看到猫友们在群里热火朝天的分享感悟参与话题讨论,而自己的“作业”却迟迟没有完成,内心是有有些焦躁的。
但同时又觉得,既然已经选择加入小灶群,也结识了许多优秀的群友,就不能轻易放弃。等结婚这档子事儿过去了,就会好的。
③过渡期
婚礼终于举办完了,小喵也和先生开启了蜜月之旅,目的地――七彩云南。抵达昆明已是深夜,第二天一大早起床,连续补上了几天的晨读感悟,顿觉无债一身轻啊!
这时距离加入小灶群已有半月,也渐渐进行了调整。那就是每日晨读感悟在简书上写成文章,话题讨论则直接在微信群里发布。一来节省自己的时间,二来是觉得既然是话题讨论,那么直接在群里“说”更有讨论的氛围。
④稳定期
蜜月旅行期间,小喵坚持按时完成作业,经常是在坐车、休息的时候争分夺秒,连先生都有些“吃醋”,说自己娶了假老婆,出来玩还整天抱着手机。
好在先生通情达理,云南美景也名不虚传,所以心情愉悦的小喵得以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完成每天的任务,总之是很圆满的。
0420晨读感悟 请给我几针鸡血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完成的,再次附上玉龙雪山脚下蓝月谷美景。
2.习惯的养成。
①改变习惯的计划
加入小灶群之前,小喵每天早上7:30起床。入群后发现大家都很努力,每天早上很早就有人打卡,再加上群里信息量很大,每天还有晨读任务――种种原因推动下,小喵将闹钟提前到了7:00。
②计划的起止时间
但是随着晨读习惯的逐渐养成,小喵觉得7点起床真的是太晚了,现在又改成了6:30。基本上一个月为一个周期,计划今后慢慢将起床时间提前。
但每天写字是要坚持下去的。
③养成规则
规则一开始就是明确的:既然入群,就要严格遵守,按时完成每日晨读感悟,积极参与每日话题讨论。
毕竟“欠债”的感觉不好受啊!
④制定Plan B
因为之前有无法按时交作业的经历,小喵也准备了另一套方案。
就是每天早上先读一遍晨读资料,如果暂时没时间或者没思路写感悟,那就一有空就再读一遍。反复读几次之后,一有思路就感觉记在手机上。等有时间了,再在简书上整理发布。
3.改变习惯有技巧。
在每天写感悟、看其他人文章的过程中,小喵越发意识到自己和别人的差距。
有的群友,比如波力,堪称思维导图大神,思路清晰,条理分明,在预备群就给大家无私分享关于思维导图的书单,已经被小喵在内的许多群友膜拜。
比如小小白、向阳风,堪称故事大王,每天都能把晨读资料讲成各种精彩的故事,还是连载,脑洞大到不行,却不失逻辑性。
再比如叶波,堪称摄影大师,不是用专业相机,而是一部手机,就能拍出各种令人眼前一亮的照片,再把美图与晨读感悟放在一起,让人视觉和思维都是享受。
于是小喵在培养晨读和写作习惯的同时,也开始慢慢向优秀群友学习。
刚开始写晨读感悟,基本上就是根据阅读资料的要点,重新罗列一下再稍微加进去一些自己的理解,内容干瘪空洞。
①好的习惯养成需要一个“触发点”。
经过一段时间群友们的耳濡目染,小喵的晨读感悟开始结合自己和身边人的经历,尽可能让内容丰富起来。而看多了小小白和向阳风的作品,小喵也开始尝试自己写一些故事。
有时候不知道怎么写感悟,小喵会拿起笔来,像波力一样,简单画一个思维导图,帮自己理清思路。
写的多了,看的多了,小喵也开始学习大家认真安排版面,学会了添加分割线、改变字体字号和上传图片,让版面看起来更美观。
②纠正坏习惯也需要一个“触发点”。
加入了小灶群,每天的业余时间变的更加充实。小喵因为惦记着读书、写感悟,再被群友们积极上进的正能量感染,不知不觉就改掉了爱刷微博、微信闲聊的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