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粉丝和我一样做过PR intern,过来问我“Jennifer,你觉不觉得在公关公司里做得事一点都不公关啊,全部都是很琐碎的事情啊。不是做report就是做clipping,一点都不social 和 creative 诶。”
我听了这番话有点懵。因为她说的全部都是实话我竟无言以对。昨天公司面试了一个女孩儿,老板面完出来跟我说这姑娘太没数了,根本不像是我们在选她而是她在选公司。我也顺便看了眼这姑娘的简历,说实话没什么特别出色的地方,学历和英语都很一般,简历里最出色的可能就是她曾经在某知名公关公司待过2个月。
姑娘走得时候,扔下了一句话:“我想来公关公司要做真正像公关的事,这才是我喜欢做的事。而不是只是做做report和clipping这种无聊还繁琐的事情”。
我看着她,觉得心有点累。用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说那就是,我也曾以为我的写作和创意天分能在公司施展,但后来这些全部被繁琐的PPT和excel表格所取代;我也曾以为我能力能扛鼎,出众表现,但后来我进了公司做了intern才发现学校里学得都是些屁,不要觉得在学校里老师给你打个高分参与过一些学校项目就觉得自己牛了,出来实战一番看看还是得回炉重造。
坦白来说,就是学校给予的通识教育和专项知识培养已经赶不上时代发展变化了。外面早就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了,你还从这边傻兮兮地用分数和绩点来算自己的能力,觉得自己有资格飘飘然。
我其实很想问那个姑娘,你真的认为你喜欢的事情你必然喜欢吗?
“我想做”的喜欢其实和“我做起来”的喜欢是两码事。大多数人在不知道某件事真实面目的情况下就擅自说自己喜欢了。有人见做公关广告的女生很光鲜,能见着明星能拿到内买,但是你真得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我们在加班中度过,有多少个客户无厘头的要求都得咬牙啃下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说得就是我们这行。不想花钱还想光鲜。这些你真得都喜欢吗?你喜欢的是看着光鲜、见明星拿内买还是这种工作状态?
所以,我真得很敬佩那些真正热爱公关的人。我曾经做食品类客户的时候就很想做奢侈品公关,后来做了奢侈品公关发现需要做的事实质并没有改变。我一样需要记清楚各种包包鞋子衣服的款式,当然这些放时尚杂志上看是很爽,但我做各种report和clipping的时候却一点都不爽。
我开始在想,我拿什么来证明我的喜欢呢?我究竟是喜欢奢侈品公关还是我喜欢那种大牌的感觉?我写作已经十几年了,学生时代就各种矫情的说自己喜欢写作,我那时候喜欢写散文和诗,偶尔也写写小说。其实每当我想动笔开始写个散文或小说的时候,我就开始想这太TM烦了啊,留下那个尴尬的空白word形影相吊。因为我不是个作家,没有人催我稿,也没有特别大的压力。所以我敢如此放肆。
因为我喜欢写作,所以我才会对写作的内容有执念。我不愿意轻描淡写,我更想有观点鲜明的立意和优美流畅的语感。因为你的喜欢,你创作出来的都是属于你的产品,它们都带着你赋予的自尊,在标上你名字的之前你必须得认真校对,最后你必须得骄傲的说 I made it.
因为你的喜欢,必须是深刻了解所有真相之后的喜欢。哪怕了解一个人所有的不堪后你还能爱他都可以被赋予“真爱”了,了解一件事,一个行业都应该不像我之前那样的肤浅。
因为你的喜欢,你做出业绩,做出成绩,做出样子都应该是无可厚非的。我喜欢看书,我的的确确是给自己一年100本书的计划;朋友很喜欢做公关所以她特别拼入行两年就做到了senior executive;同学特别喜欢玩游戏所以他直接打游戏打到了竞技水平。
我细细想了一下,以上我所说的和我还没说的例子真得没有哪一个能随随便便做成了。它们都是比简单却繁琐的事物更为高阶的事情。你说你不喜欢做简单且繁琐的事,你却也不能驾驭持久而能力要求高的事,只能最后拿一个“我喜欢”作为借口罢了。
曾经看过一句话:你只有做了你必须做的,你才能去做你想做的。
之前我的思考层面是:哪些是必须做的?谁来规定?我到底想做什么?
而现在我可能会想:哪些是简单却必要的事情?哪些是难于上青天的事情?我是不是真得先要充分掌握那些简单却必要的事情才能冲一冲难得事情?
然而结论是:一般我喜欢做的事情真得都TM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