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想捉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捉住他的胃。
——题记
大学毕业后,我就去黑龙江哈尔滨的一个小镇里开了一家小餐馆。我操着一口当地话,穿着专属那个地方的服饰,又有谁知道我自云南呢。
我毕业于江苏的一所知名大学,在那学校里,经历了四年春夏秋冬,看了四年的悲欢离合,也恋了他四年。
我的父母是云南昆明人,在昆明开了一家酒楼,大多数事情都是亲力亲为的,所以我从小就练就了一身好厨艺。而恰恰是这身厨艺,让我有了跋山涉水去追寻爱情的勇气。
二十二岁时,我完成了我的学业。也正是那年的冬天,我仅带着一封来自黑龙江的信,只身一人连夜搭火车,赶了几天的路,来到了信的源头。我去电话亭打电话给他,问他在哪,他说他在陪朋友逛街,很忙,要是没什么事就挂了。我没来的及多说一句,他就把电话挂了。我站在电话亭里面,紧紧的靠在背后的玻璃,低着头,身体忍不住在颤抖,眼泪一滴滴的向下流,模糊了我的视线,模糊了他的字迹。我还没告诉他我手机被偷了,我还没告诉他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我还没告诉他我身无分文,仅剩的钱都用来打电话给他了。
那一刻,我的心很痛,我突然好想爸妈,好想家里温暖的被窝,好想酒楼里的菜。
可最终我还是没有离开,我抹干了眼泪,走出了电话亭,在那个满地白雪的街道上,我的牛仔裤和薄外套显得多么格格不入。
我一个人走在街上,不敢打电话给爸妈,也不记得别的同学的号码,没有人愿意收留我,我就躲在一间残破的泥屋里,那个夜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我一个人拽着那封信,想了整整一晚。我爱了他四年,为了他一句没有钱,我可以一个月不吃早餐,为了他一句喜欢短发的女生,我可以剪短我蓄了三年的长发。可他从未为我做过什么,他可以在陪我吃饭时,捧着手机和另一个女生聊天。他可以在被我看见他与另一个女生卿卿我我时,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后来,我们分手了。他给我寄了一封信,他说很想念我做的菜,然后我就来了,我知道自己很傻,可是我没法抑制心里的那段感情。
第二天,我就去找工作了,洗碗,扫地,搬东西,什么我都干,一年后,终于我拥有了可以开一家餐馆的钱了。
我一直以为日久可以生情,可是这一年,经历了那么多,我仍然没有死心,在得到这笔钱后,我便在他生活的小镇里开了一家小餐馆,我放弃了我在云南的工作,放下了我年老的父母,孤身一人来到他乡,只是为了可以在他饿了的时候,为他做一碗羹汤。
我在那座小镇里待了很多年,而他也在我的餐馆吃了好几年的饭。他曾劝过我离开,他说,如果日久真的能生情,那我该对多少人有情啊。后来,他结婚了,他带着他的妻子来光顾我的小餐馆。后来,他有孩子了,他带着他的孩子来光顾我的小餐馆。再后来,他死了,他的孩子和他的妻子离开了这里,把他和一抔黄土留在这个地方。
一天夜里,我梦见了他,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而我已经白发苍苍了。他说,日久真的不能生情的,四十年了,难道还不够久吗。是的,我等了他四十年了。到如今才明白不是所有的日久都能够生情的。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又有何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