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过我,爱情是什么。
那时候的我会冷笑一声,告诉她,爱情,就是人死后,你一撮灰,我一撮灰,无论生前多么相爱,到最后风一吹,连飘都飘不到一起。
而现在的我会告诉她,爱情,就是有一个人愿意陪你吃早餐,无论以后会不会一起,味蕾的记忆那么长,足够陪你到天亮。
看吧,那个时候的我,像个怨妇。
现在的我,像个傻瓜。
路泽,路泽,我已经记不得你的样子。
可是我的味蕾,还深深镌刻着昔日的深情。
很简单,我和路泽,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天南海北到处搜罗美食的吃货,我从家乡一路南下,一路走一路吃,索性连路费都随地现赚。风餐露宿,我到了南昌后,身上就剩了300块。革命老区,历史的气息还很浓厚,没有人有闲情逸致会出钱买一张人物速写,也没有人愿意停步为一曲清歌鼓掌欢迎。我失去了赚取路费的能力。我要了一罐瓦罐汤,慢慢的喝,心里盘算着到下一个城市的路费能否控制在200块以内。后来我绝望的发现,除非我一步一步走而且每日仅一餐,否则路上的花销绝对不止200块。完了完了,现在想找个洗碗刷盘子的地方都没有了。但是我依旧装作淡定,心里却已经哀叹连连。
我哥在微信上幸灾乐祸的给我发了两百块的红包,告诉我随便花。
拜托,等到快递来了,我都要饿死了好吗!
南昌的老人很多,年轻人可能更趋向于外面的世界,我穿过小巷,那些留守的老人就坐在门口,不知道在望着什么,还有的在用我听不懂的话聊天。
我迫切需要一个玩微信,而且身上有现金的人的存在,这决定了我未来几天的生活。我点开附近的人。嘿,真有一个。可惜微信不是地图,不能准确告知方位。不过看距离,我稍稍心安。
我开始以当前位置为中心,0.2公里为半径,四处搜罗。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背着如同一个炸药包一样的大黑包,戴着棒球帽的男人。我又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很好,在路上,就是你了。
我主动出击,开门见山“冒昧打扰一下,请问你的微信昵称是‘在路上’吗?”他很高,微微低头看我的时候,我才能看到他的眼睛。
清俊而温柔的眼睛。
“是,请问你是?”
我马上简要说明了一下情况,然后和他保证“我现在微信里就有钱,我马上给你转过去,然后你给我现金。你看我一个女生,跑也跑不过你,肯定不能坑你的。”他沉吟了一会儿,说,多少号?
我愣了一下,什么?
他叹了口气,你不给我微信号,怎么转?
我答应着,双手伶俐地加了好友。转了200块钱。他也相当干脆地抽了两张红艳艳的票子递给我。yes!我心道运气不错,刚想得意洋洋地给幸灾乐祸的兄长大人一点意外,就听到他问,现在你身上还有多少现金?
干什么!我警惕地抬起头看着他,并做好了逃跑的架势。他摇摇手,别误会,我就是想告诉你这附近还有一个小旅馆,价格还算公道,可以带你去。
这台词,简直就是拐卖妇女儿童专用啊。
我一边警惕着,一边打量从哪边逃跑成功几率比较大。
他看出了我的不情愿,耸耸肩,头也不回地走了。
唉,不对啊,这不符合剧情啊。
然后我看他七拐八拐,很快从视线里消失。
喂,作为一个人贩子,太不称职了吧?
我为我的高度警惕点了个赞,然后给兄长发去了动态。隔了一会儿,我哥给我发了一串省略号。
妹妹,你怎么不想想他要是真好心帮你呢?
切,又不是一家旅馆,哥你警惕性太低啦。
末了,我还发了一个鄙视的眼神。
但是我很快发现,我错了。
革命老区的风光的确原汁原味,以至于街头巷陌,我找不到一家旅馆,好不容易看到一家招待所,里面的肮脏的环境和吸烟的大叔让我对此完全不敢进去度过一夜。
管他呢,赌一把。我咬咬牙,给那个“在路上”发了一条微信,
_(:3」∠)_,那个,旅馆在哪啊?
你在哪?
之前我在哪,现在我就在哪。
呆着别动。
二十分钟后,我又看到了他的炸药包和棒球帽。
一路上,我心里暗搓搓地想着该怎么说,不好意思我误会你了?不行,这不是直接告诉人家我不信任你吗,要是他生气半道扔下我怎么办?要是说什么谢谢你你真是好人之类的话,估计着也是得一白眼,毕竟之前我对人家态度实在是……我一路想,结果到了的时候,其实什么也没说出口。旅馆很干净,有点小,但是和我之前找的那个招待所相比简直就是天堂了。我回想了一下刚刚的路线,心道怪不得找不到,七拐八拐地谁能找得到。
他把包拿了下来,“吃了吗?”
没。
一起吧。
结果是,他买的方便面,我买的火腿肠和榨菜,以及旅店大妈热情提供的开水。
我叫路泽。他这样介绍,摄影师。
哦,来采风的?我也点点头,我是莫微凛,额,来旅游的。
点头之交,一顿晚饭的交情,第二天天一亮,各奔远方,当时的我这样以为。
然后在第二天的火车上,我又看到了他。
好巧,你是……?
我回家。
我回工作室。
的确很巧,我们的目的地,都在一个地方。
缘分这种东西,明明在同一个城市,却不知对方丝毫音讯,可是到了千里之外,却还是相遇了。
两个月,我们在一起了。
别人是闪婚,我们是闪恋。
我哥看了路泽,拍拍我,这小子上辈子是做了什么孽,这辈子被你糟蹋了。
我踢了他一脚。
喂!是亲哥吗!
我不顾他人的指点和怀疑,一年后,开始了同居生活。
人嘛,就要活一个舒心畅快,总是拘在别人的碎嘴舌歪心思下算怎么回事。
和路泽的生活,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的厨艺。
有人说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胃,其实这句话对女人也同样适用。
作为一个资深吃货,我对自己的厨艺也是颇为自傲的。我妈在教我的时候告诉我,丫头,女人下厨,从来不是为了讨好男人的,而是为了让自己活的更好的。直到现在,只要我爸在家,我妈也是绝对不进厨房的。
可是对于路泽来说,我连讨好的地步都做不到。
他知道在沸水里加白糖百合会更清甜,他知道白灼虾用糖代替盐味道会更鲜美,他知道红烧鱼要开十字花刀才能更好入味,他也知道炖鸡要在出锅前抹盐,这样肉才不会变老。当我一脸崇拜的对他说这个骨头汤好好喝的时候,他会轻描淡写地说不过是加了高压多炖了两个小时而已,味道鲜美的简直要把舌头咬掉。
我一边幸福的过着吃货生活,一边一脸甜蜜地估计着体重的飙升,然后暗暗叹气后,见了路泽的手艺又嗷嗷扑了上去,刚刚立下的“从今天开始节食”的誓言转眼忘的一干二净。
其实我并不胖,但是,女人嘛,就算是只有80斤,也总觉得自己身上多了几块脂肪。
我以为,我会这样一直,没心没肺的,和路泽走向婚姻,走向未来,然后happy end.
我还是太天真。
很快我发现了我们之间的矛盾。
我们的矛盾,是现实。
我说过,他是摄影师,这就注定了,到外地出差采风是家常便饭。经常的离开,短则一两个星期,长则三五个月。
别和我说什么爱情面前没有距离,去他妈的距离产生美。自己男人365天300天不在身边,哪个女人受的了。虽然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女人叫军嫂,但是我很确定自己可能永远成为不了那种坚强的生物。
和路泽的争吵,也渐渐显现。
他总会告诉我,这是我的工作,我的工作就注定了,365天,300天不在你身边。
女人,是缺乏安全感的动物。
也会给他打电话发短信,但是一般接起的都是他的那个小徒弟,也是助手,回答基本都是,师父在暗房里。
在暗房里捣鼓他那些宝贝照片,期间基本处于与世隔绝状态。
我理解,男人,事业为重。
可惜后来的事情发展,我就理解不了了。
小徒弟给我发过几次照片,甭管是好心还是恶意,里面是路泽拍的,美丽动人的傣族姑娘,或者摩羯族的少女,踮起的脚尖和飞扬的裙摆,在路泽的口里,这是人文,是情怀。
在我眼里,就是,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一张照片也没有给我拍过!
千万不要和女人试图解释关于其他女人的任何问题,因为女人的大招就是我不听我不听和胡搅蛮缠。
路泽路泽,你难道不知,女人的原罪就是嫉妒吗?
最后的爆发,是那一天,我看到的路泽,和另一个女人从酒吧里出来,路泽喝的醉醺醺的,靠在了女人的肩上。
真是一出狗血八点档,可惜女主角是我,注定要演不下去了。
用路泽的话来说,是红颜知己,心情不好,倾诉一下。
好笑,和知己倾诉,不和女友倾诉?
到底是知己,还是备胎?
我言辞间很激烈,终于让他发怒。
一战到底,不可收拾。
他的知己找到我,你不适合他,他需要的,是能支持和理解他的人,而不是在家里暗暗怀疑的怨妇。
搞笑,适不适合,我都没有说,你有什么资格说?
知己淡定的说,站在朋友的角度。
我终于失去了你,路泽。
我是迷恋你的温暖,可是我不要中央空调。
我可以忍受现实的残酷,可是我不能忍受你的冷漠。我就是个小女人,没有你想的那么坚强。
我们分手了。
让我们分手的到底是什么,是我的无理取闹,路泽的后来的漠不关心,小徒弟的意味不明的照片暗示,还是红颜知己的最后一击?
其实不重要了。
我承认,有相当一段时间,我是恨他的。
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我断了和他的一切联系。
时间很残酷,无论多么激烈的情感,到最后都会慢慢淡去,我再回想时,惊讶的发现,我连路泽的模样,都记忆模糊了。
我哥告诉我,路泽开了一家影楼,婚纱摄影,从前的四处奔波算是结束,他联系了我哥,想要重回于好。
他没有和那个知己在一起,我们分手后,他干脆利落的也和她断了。
何必呢,路泽。
我哥贱兮兮地凑过来,怎么样啊?动心了没?
我踹了他一脚,当我莫微凛是什么人,好马不吃回头草。
我哥摇头晃脑,说着,好好好,有骨气。一边向外走。
他一边走,一边哼着歌
如果爱情只剩下说晚安
相守不习惯
又如何
折骨为帆还叹
如果爱情只剩下说晚安
分手太艰难
到最后
月圆风清人散
微凛有话说:哈哈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 ,歌词是随便编的,别信。虽然结局还是没有在一起,但是还是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恩,其实应该在情人节那天就发出来的,可以拖延症晚期_(:3」∠)_,别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