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生的恋爱

后来大叔开了游戏工作室忙到几乎没有休息,我也搬了房子找了新的工作。我们能够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像一生中所有经过身边的人一样,我们也免不了匆匆湮进了人潮汹涌的海洋。有人问我爱过吗?于是我在过往里寻找蛛丝马迹,但没有找到人们热衷的暧昧或者情欲。爱或不爱是没所谓的事情,可人们大多执着于此。其实时光留下值得回味的,往往,是未发生。




第一次见大叔,是三年前上海的十二月底。那个时候我刚来上海半年,还住在徐家汇。我们约定在美罗城门口见面。

没从商场出去我就看到等在门口的他:一米八五六的样子,带着一个灰色的针织帽,酒红色的围巾,背着一个斜跨的帆布包,留着一点小胡子看起来像一个艺术家。

我走出门去,向他点头。确定是彼此约定的人后他笑起来,问我:"和想象中差得多吗?"我打量了一下告诉他:"比想象中帅太多。我还想着如果是一个猥琐大叔,我就趁早溜了。"

然后我们大笑,在那样的开场白里相识。



我和大叔算是网友。我们的见面是我屈指可数的网友面基中最成功的一次。

那时我在豆瓣发文,关于感情和摄影。登过几次首页有一些热度,私信的人很多。昨晚我翻了翻豆瓣私信,发现一共有整整117页。豆瓣消息界面的入口不明显,我也不擅长和陌生人聊天,大多消息来不及看就忘掉了。与大叔的相识,大概是我某一天打开豆瓣而他恰巧给我发了消息。于是在这整整117页私信中,唯独我们有了联系和故事。

大叔其实没有比我大太多,八九岁吧。不留胡子时很像我喜欢的一个摄影师(陈俊)。简约风穿搭加上他的卷发让他看起来很有艺术气质。大叔原本从事日语商务翻译之类的工作,后来觉得没意思,辞了职准备改行从事游戏制作。

而那时我也刚刚辞掉一份时尚编辑的工作。两个无业游民一拍即合。



人和人的关系有时候会被维系起来,一定是因为某一件事情的串联。那件让我们真正熟络起来的事情是:我去了大叔家。

那时候我住在一个大概有六户的合租房里,公共区域永远杂乱,厕所永远被占用。住了不到两个月我就受不了找了一间独立公寓,东西拿了一半过去但之前的住户临时有事,需要延期到一月底才能搬走。于是两个房子对我而言,都没有什么归属感。

有一天和大叔去宜家,看他挑选家居用品时我感叹拥有自己的房子真好,可以尽情布置成喜欢的样子。想想无论在外面多累,回到自己的小窝,总归是心情平静和惬意的。大叔心血来潮,说要不等会一起回我家吧,做饭给你吃。

那天我第一次去他家:四平路一个标准的上海式一室户,大概四十多平。进门是厨房,然后是一个承担了客厅+卧室功能的房间,以及一个很大的朝南阳台,有很好的阳光。当然,还有大叔养的猫:一只胖胖的,叫做耀西的橘猫。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养猫,害怕被抓充满防备。但在一顿饭后,这只橘猫就已经可以趴在我怀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了。

人和人的关系也自然在一顿热气腾腾的饭菜里变得亲密。大叔做饭很好吃,一口气能吃掉几碗饭的那种好吃。作为吃货的我成功被收买,后来每次去大叔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蹭饭。

而大叔每天早上起来给我发的第一条信息也是:今天过来吃饭吗?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大叔家基本就成了我“另一个家”一样的去处:我会在每天上午爬起床,随便吃点东西之后去他家。

到大叔家楼下的时候,我会发消息告诉他我快到啦,他就穿着厚厚的睡衣下楼来接我,一起去买今日份食材。有时候我也会买好菜再上楼。每次进门,他总是把缠绕着我的围巾顺手取下来挂上衣架,胖胖的耀西就摇着屁股跑过来咕噜咕噜。

那段时间,我虽然辞职了但也没落得清闲,还在给之前的公司供稿,另一边也接了一份上海检察院的电视节目脚本。而大叔也处在事业转型期,每天需要上网络课程,学习新的技能以及不断练习绘画游戏原型图。

一般正常情况下,中午到下午的时段我们互不干扰的工作,音乐淡淡的响着,空调吹着热风,耀西窝在他的枕头上眯着眼,我们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快到饭点的时候,大叔自动承担去做饭的任务。

大叔是广州人,不擅长吃辣,而我却无辣不欢。于是每次他都会单独给我调一份辣的蘸酱。有一次我心血来潮说要做红烧小排给他吃,加了一点辣椒,觉得不够味,又加一点,这样反复直到一盘红烧小排变成了变态辣小排,大叔边吃边含着眼泪花跟我说好吃,哭笑不得。

经过红烧小排事故,我在大叔家除了煮面条就再也并没有做过其他的饭,反正大叔做饭好吃,我就坐享其成。



吃饭是一天中我们最开心和有仪式感的事:我收拾好桌子,摆放好碗筷,大叔将食物一样样端上来。冒着热气的食物是发着光的,勾引着食欲。大叔知道我是小酒鬼,于是托朋友从日本带了梅酒,每次吃饭给我倒两杯。无论什么食物,配上酒都津津有味。但他不准我多喝,两杯是极限。

大叔做的食物中,记忆最深的是清蒸鱼和各种煲汤,以及,腊肠饭。

那段时间大叔的妈妈给他寄了自己腌制的腊肠。大叔爱吃,他说是儿时的味道。但我从小不爱吃腊肠一类,抵触他做进菜里。为了让我体验到他的家乡味,大叔尝试了新方法——蒸米饭到六分熟的时候把腊肠放进电饭煲,腊肠的香味会掺入米饭,他拌好之后盛给我,竟然意外的好吃。

印象很深的一次,大叔吃完之后看着我还在狼吞虎咽,他很认真的跟我说:看着你吃饭真的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顿了顿又说:给你做饭吃也是。

这一句话,曾经一度让我觉得是比我爱你要好听的情话。烟火气又世俗,不高级不出众,但细微的温暖和不过度的感情都在里面了。



那个冬天,我们像两个蜗居过冬的小动物,吃完饭就一起看电影,漫威系列的电影我几乎都是在大叔家看完的,以及许多日漫。

有时候也会一起下楼散步去喂流浪猫。开心时大叔也会教我画画,他去洗碗的时候我就学着他的样子装模作样画了一张自己的照片,结果被大叔嘲笑,最后他帮我改过之后顺眼多了(就是公众号头像)。还有那么几天三分热度想要跟他学习日语,但五十音图都没背完就放弃了。

我是拖延症,大叔是行动派。

养第一只猫时,捡回来的那个晚上我和妹妹手足无措。我发消息问大叔该注意什么,没过两个小时他就带了猫粮猫砂猫厕所来指导我。刚学摄影时想着买手绘板修图,白天问大叔推荐什么型号比较好,晚上他就抱着手绘板出现在我家楼下了,包括帮我安好驱动测试好之后才让我使用。

唯独对于彼此我们一致,下意识的模糊了“在一起”的这个概念。

我身边的许多朋友都问,为什么没有在一起?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有一些感情不用什么都发生。刚刚好就行。我们像是两个彼此被拔了刺的刺猬,在那个冬天恢复精力,互相平稳安慰的依偎着度过。



认识大叔前,我刚跟谈了五年的男朋友分手。本来我们已经谈婚论嫁,辞职是因为当时要去他家,但最后仍然被现实打败,结果不尽人意。那个冬天,也是我情感过渡的一个阶段。

大叔充当了那个把我从河水里拉上来的人。

关于大叔,他有一个长的像kiko的前女友,我曾看过他们一起聚会的照片,照片中一群人围坐在一个桌子上,他的女朋友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简单的扎着头发,素颜但很有辨识度,捧着碗坐在大叔身边。很瘦很漂亮。

有一个阴雨天,我和大叔去了上海自然博物馆,从一个展馆到一个展馆,从起源之谜看到几千年的动物进化史。大叔牵着我,就像看管自己调皮的女儿一样。我们走到了一个挂满各种动物头像标本的墙面上驻足。他抬头指着侧面的一幅画告诉我,那是他前女友画的。他给我讲那副画的过去,就像博物馆的解说员一样专业。

我很认真的听他再讲,然后觉得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一段感情中往往会留下一些后遗症。我们靠此来告诉自己爱过。



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一个人去了厦门,晚上在客栈看书或者和大家聊天,白天就出门逛街。我独自去了白城沙滩、去了沿海公路,独自登船去了鼓浪屿,在三三两两人来人往中我显得很孤单,连拍照都全是自拍。最后我在曾厝垵的一家叫做时光慢递的店里,静静的写了三封明信片:

一封给两年后的自己,后来因为换了住处没能收到;一封给前男友,我写:希望你以后爱上的人,都别太像我。最后在犹豫中搁浅,没有寄出去;唯一寄出且被收到那封便是写给大叔的,那封明信片我只写了一句村上春树的话: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

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ps/

跟大叔最后一次的聊天记录停留在:“好久没来看耀西了,什么时候过来看他呢?”

这条信息因为被我错过而失去了回复。

时间真快,转眼又一年12月了。上海今年没有那么冷,只是最近的阴雨天,像极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下班时我撑着伞过马路,突然想念起大叔做的腊肠饭和那只胖胖的,走路摇着屁股的叫做耀西的橘猫。

以及,在为数不多的某个上海下雪的早晨,落在我额头那个清淡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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