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不幸,我的痛苦是你的欢乐。人生第二不幸,我的欢乐来自你的痛苦。”
苏樱随手在日记本上写下这句话。
她的字一笔一划的规整,像极了初学写字的小学生。字体向右侧浅浅地倾斜,苏樱忘了哪本书上说,字向右偏的人性格乖张。
她穿一条亚麻色的长裙,头发绑成素雅的麻花辫,浅浅淡淡,干干净净。
她与乖张是如此无关。
丛林里一只安静柔弱的小鹿。
鹿一样的眉眼,圆圆钝钝的,不带一点攻击性。
唇角不笑时便微微向下弯,因而总带一点天然的凄然。引得人见她,便觉得她受了委屈,自作多情地怜之惜之。
人们天生爱把自己置于高位,因此总喜欢处于弱势的事物,最禁不住,是那温顺的可怜。
“苏樱,今天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要向他告白。”
林曼很讶异,自己压低了声音,怎么还是引得那么多人侧目,红了脸。
她不知道的是,其实根本没有人听到她的话。那些异性的目光只是在不自觉地追随她身边的小鹿。
男性的视觉比听觉发达的多。
苏樱抬头,玩味地看向好友,她的眼神掠过狡黠的光芒,像银狐在丛林中的惊鸿一瞥。
但是银狐逃得太快,快到让林曼怀疑那只是自己看花了眼。分明还是那只鹿,眉眼顺顺。
林曼是苏樱唯一的同性好友,真正意义上的。
女人们也善待苏樱,女人也喜欢弱者。可是女人们不喜欢男性对苏樱的示好。但她们却也因此而不敢轻视她。
““一个女人,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这点贱。”苏樱深谙张爱玲话中之意。
女人是最矛盾的生物,因而女人们的友谊是种微妙的平衡。
林曼的问题在于,她打破了这种平衡。她把真心给了苏樱。
她真的爱着苏樱的美,就像她真的爱着自己的美。
她不懂,美是活在比较里的。能比较出优劣的美,还是美吗?
苏樱感恩有这样的朋友,可她也恨林曼拿她当朋友。
美人怎么能有真朋友?
有了真朋友的美人,便也算不得美人了。
美与真,不可并存。
一年后
苏樱在深秋的校园里款然前行,水蓝色的毛衣把她衬得更加柔和,身旁的男伴高大俊朗,多么郎才女貌的搭配,合适得近乎俗气。
男友去信亭取信,她站在街边,目光扫视着路上的行人。
她的笑容是如此滴水不漏,以至于每个骑车的男孩都怀疑她是在向自己眉目传情。
苏樱只是因为无聊。
她得到了林曼最喜欢的男孩,这让她感到满足。
但是林曼转学以后,这种胜利感也消失殆尽了。只剩无聊。
不过她安慰自己到,无聊才是美人的生命主题。因为所有的获得都是如此轻易。
高大的身影从对街走过来,苏樱觉得他的左右肩好像高低不平,发型也太过老成,再走近些,眉眼看久了也觉得粗糙,胡子也刮得不够干净。
不过她仍然用那样崇拜的眼神看着他,她看的不是他,是她看中的所有猎物,是那些已经成为和终将为她所属的战利品。
她用崇拜的眼光看向的,是自己。
“是一封信,好像是林曼写给你的。”粗犷俊朗的脸上,写着不解。
苏樱疑惑地打开信封,娟娟中正的小楷跃然眼前,
“苏樱:一别年余,甚是想念,你还好吗?我来信是想向你道歉,一年前因为你和他的恋情,和你闹了许多不快,如今想来,姻缘之事,本就不分什么先来后到,自是有缘人方能成眷属。听闻你和他的许多甜蜜传闻,我渐渐明白,你是更适合他的人,我俩当初即便成了,也未必能获得幸福。真心为你们高兴。来信是想告诉你,我也遇见了我的那位Mr·right,现在我也很快乐。我的男友听说了咱们这段故事,直说你们俩算是我们的红娘呢,说来惭愧,毕竟当初要不是因为你们,我也不会转学,就不会遇见他了。一切祝好,假期见面吧!”
苏樱把信放回信封,她依然笑着,脸部肌肉僵硬地堆砌起来,形成一种温柔的诡异。
男友问道,林曼写了什么。
苏樱没有回话。
深秋的落叶焦枯地铺在地上,一步步踏上去,“嘎吱嘎吱”,仿佛踩碎的是自己的命运。
一阵秋风刮过,叶的残渣被吹的四散,像一把扬在空中的骨灰。
那晚,苏樱如常打开日记本,一笔一划地写着——
“人生第一不幸,我的痛苦是你的欢乐。人生第二不幸,我的欢乐来自你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