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年代,不是滚滚红尘,更不是滚滚床单,而是——现在是某年的夏天,万物生长,我们每一天都在发育,该来的还没来,要变的尚没变。你长发飘飘腰肢纤细,我风华正茂带着文人的骚,站在了xx中学的门前。
村上春树在《薄荷口香糖》写的那位”是一个人把一九六七年的整个夏天都照单全收“的女孩,沈复在《浮生六记》里写了”中国文学里最可爱的女人“陈芸,甚至《树上的男爵》、《霍乱时期的爱情》和《基督山伯爵》里都有一位干净的女子,就像是厦门春天的海,南京路边的梧桐,苏州桥下的夜船,扬州老巷的古筝。
大师们创作小说时,这些姑娘的命运都不太好,恶毒点的,薇莪拉的丈夫是八十多岁的公爵,狄云的戚芳没了丈夫,令狐冲的岳灵珊被林平之杀了,王语嫣最后也没能得到表哥的心——我们读者只好假装不知道大师们失恋的往事。
爱上第一个姑娘,都清澈纯净。那会大师还没有成为满肚子怨恨的大师,女神还未嫁给别人,我们搜肠刮肚地幻想一个有酒,也有诗的世界,第一页就是所有老掉牙的美好字眼。
相遇是什么?相遇就是人和人撞到了一起,不是天灾,也不是车祸,是人祸。
几年前,那会我们还在校园。那是个值得怀恋的白衣飘飘的年代,就像老炮儿们会怀念吉普车,桑塔纳和点八中南海,青春时代有很多同代人的私人密码,属于我们的,比如清华北大班,比如《光明与磊落》,比如半块橡皮,一只钢笔或者是某道启东中学出的数学题。
那段时光里,每一分每一秒都可以成为电影的脚本。所以,我至今记得那位有些婴儿肥的、扎着马尾的姑娘在《那些年》里说的一句话——人世间有很多事情原本就是徒劳无功的,可是我们还是一样要经历。
年纪再大点,可能觉得那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但是少年时就是这样的敏感和,骚。
操场上,还是有一群人穿着运动服踢球,带着耳机漫步的人笑容干净,走廊里姑娘们在厕所门口和小伙们偷偷地聊天,教室的后黑板还是永远也不会擦的黑板报,前黑板上是绝大多数人算不出来的数学题,桌上的书,一本一本,一摞一摞,横七竖八,长得和他们以后要去的北京城一样。
一帮和我们一样的人,在操场上挥霍青春,一边喊着“清华北大不在话下”的口号,一边在同桌的你的身旁琢磨心事,他们一样的无知,一样的不知道怎么和喜欢的人开口,也不知道临近毕业该怎么挽留。
放学后,他们就像一群送往屠宰场的鸭子,聒噪不安,又无比期待着自由和明天。那会的我们是坚信着”我就是要让这个国家的人民相信真理“的人,也是因为自己一无所有所以对爱情无能为力的那种人。
那会夏至不至,我们春分不分,每天活在没有二十四节气的岁月里,春风十里,同时没钱没地位很苦逼。
借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说的,他还年轻,尚不知道回忆总会抹去坏的,留下好的,而正是由于这种玄妙,我们才得以承担过去的沉重。
我父亲那代人的大学时光,大概是——清华礼堂前的一块草地上,放着崔健的歌,松松垮垮地背着吉他的少年,远远地不敢靠近假装看书姑娘,女生穿着白色的裙子,男生留着古典中分的长发,那会可以随便进出女生宿舍,那会公务员的工资还很低,没有谁很了不起。
他和我说的那些姑娘们都没有名字,或者说,除了性别,什么也没有,成了一个脱离了制服和制度的代号,就像高晓松有他的同桌的你,宋东野有董小姐,尧十三有他的北方女王,李志写过他的港岛妹妹,Julio Iglesias写过《to all the girls l've loved before》。
唯一有名字的那位,成了我的母亲。
《恋恋风尘》里有句歌词,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高晓松在他的作品音乐会上讲了一个“同桌的你”的故事——我曾经特别喜欢一个初中的同桌,在成长的过程中,每隔几年,每当不如意的时候,我就会去想也许那时候跟她在一起会有多美好。我们没有考上同一所大学,于是我就跑到他们家去。那个时代的爱情特别勇敢,因为既没有BB机,也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话,什么都没有。于是我就在她门口等她到她回家,那会几乎天黑,我碰见她说:我想和你谈恋爱,你做我女朋友。她说:好啊,等我爸回来我问问她。于是两人一句话也没说,在门口又站了两个小时。等到他爸回来了,我就在门口特别忐忑地等,一会她出来了说:我爸说了,以后你再来我就打断你的腿。
如果我们知道,高晓松要被”同桌的你“的父亲打断腿的时候,可能就没办法去想象一个独立的恋恋风尘的世界,同样的,我父亲那代人讲起那个听磁带和黑胶唱片的时代,所用的都是闪烁着美好的、宁静的阳春白雪的字眼。其实仔细想想,那个时代没有手机,也没有陌陌,少男少女都不好意思,磨磨唧唧;草地上也有蚊子,也会刮风下雨天打雷劈,甚至在89年后男生也不再允许可以自由地进出入女生宿舍。
最后一个,也让我们这些后生们的大学生涯,始终,没办法美好起来。
但是,人有一种最基本的生物性,就是不会去想让自己很难受的事,我们慢慢慢慢地不想那些失恋的事,不去想写情书被班主任全盘没收的事,不在去想喜欢的女孩找到了一位长得不帅的人的事情,于是这事慢慢慢慢地就没有发生过。
天长日久,青春里剩下的,带着一点性激素的但不失纯真的美好描述——吉他,草地,路灯,蓝天,马尾辫,自行车,青砖黑瓦,格子衬衫。
高晓松还说了一句,二十几年过去了,老狼的身边还是当初的那位姑娘。
所以我猜,高晓松当时一定是,失恋了。
一个类似的故事。学过西方绘画史的都知道这位安格尔大师,相比拉斐尔这类,他还是缺点上帝赠与的才华,但是他有一股“兄弟我偏偏要这么作画”的傲娇气儿和“因为她长得漂亮我就想画她的裸体”的调调。他这辈子所作裸女大约有百来幅,甚至在老爷子八十二岁高龄的时候做过一幅裸女大集合的画——正中央的那位,则是他二十八岁画的一位姑娘。两幅画中的女子,貌似神也似,这个背影至少被记住了五十四年。
五十四年的时间里,我不知道发生过什么惊心动魄的、从不会被人提起的故事,更不知道画里的起承转合的美好或不美好的旋律,但这画笔之外的情深意重是怎么都藏不住的。于是我们常想,风流的大师也好,假正经的人也好,虚构的人也好,真实的人也好,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
少年人的爱情是什么?是那种还没恋爱,就已经失恋那种小小的伤怀。
电影《五到七》里写了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男子爱上了一位已婚之妇,两人相处的时间只有每天傍晚的五点到七点之间,但是最后这个已婚之妇离开了青年的男子。而后者,成为了一名作家。
故事并不新鲜,因为中国两个升华的版本,前者是潘金莲,后者是金庸。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高中也没那么美好,作文常常走题,喜欢的女孩一直好好学习。在那段日子里,后悔的事有一半,值得纪念的事有一半,该做的事有很多没做,不该说的话说了很多,我爱过得姑娘呢,她心里知道,也没有什么人值得我埋怨到现在。
这就这青春之所以美好的地方——即使你回到那个夏天即使把应该给的都提前给你,你们也回不到过去。
即使那唱歌的少女已经不在风里面,我们还会时常怀念。可能没发生过任何一件带着亲密性质的事情,可能云不惊风不起,但这就是恋恋风尘里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