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到沈小姐电话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匆忙赶到就看见昏暗的路灯下,一道颓废的身影坐在路边,周围全是啤酒瓶,目测有七八个,形影单只如同一个夜间出没的女鬼。
她周身弥漫着很丧的气息,如果不是那张精致的巴掌大小脸和胳膊上我陪她去纹的纹身,我真的怀疑眼前的人不是沈小姐,而是一个女流浪汉。
我和沈小姐相识于高中,第一次见她就觉得这是一个精致地不像话的女孩子。在那个女孩子们已经对美觉醒的年纪,沈小姐不用刻意打扮,就可以赢得一票追随者。
她的美,带着几分张扬,几分高调,几分灵气,但绝不是如今的萎靡。
我很喜欢那时候的沈小姐,讨厌眼前这个烂醉如泥的女人。
觉察到有人来了,她抬头,不知道是不是路灯太亮的缘故,我竟然在她的眼里看见了一抹亮色,然后又回归到暗淡,快到让我以为是错觉。
怎么是你,她说,语气中带着几分惋惜。
她在惋惜来的人不是阿杰,那个让她丢掉所有尊严和骄傲的男生。
沈小姐是在军训的时候认识阿杰的,用她的话说,一片绿油油的世界里,他居然也可以如此耀眼。
耀眼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他的个子很高,留着流川枫式的发型,晚上集体大联欢的时候抱着吉他谈了一首沈小姐最爱的歌。
那么黑的夜,那么亮的星星,都沦为了他的背景板,沈小姐说,原来真的会有那种全世界只剩下一人的梦幻。
一见钟情,那么俗烂的剧情,若换作平常沈小姐一定第一个吐槽,可是这次她却说这是命运的安排。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遇见爱情的人都喜欢说这句话,好像什么事情只要粘上了命运就会像抹了502胶水一样,坚实牢靠。
阿杰和沈小姐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都是出众的人,本就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存在。
那时候的她自信且骄傲,她认定自己找到了优秀的良人,庆幸自己爱的人也爱着自己。
但她忘记了,从来,先爱上的人最受伤。
从古至今,似乎有一个很奇怪的规律。男人在遇见了一个又一个人,然后爱了一次又一次后,最终说他找到了想要相守一生的人。反观女人呢,却总是在怀念那个初相见的少年。
我不明白才貌双全的沈小姐为什么也会不免俗套,掉进虐恋的火坑里,对阿杰念念不忘,次次妥协。但当我知道阿杰即便劈腿多次,沈小姐依旧选择原谅的时候,我知道,她是栽了。
别说什么大道理,别说什么女生不要为了爱情而抛弃原则。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会知晓,哪怕是他的一个笑容,也会忍不住想要抓住。
拒绝是理性,原谅是感性,但是在爱情这个一团乱早就分不清孰是孰非的东西里,感性似乎总能战胜理性。
是否原谅一个人,只取决于这个人对你的重要性。
后来这句话成为了沈小姐的座右铭,可惜在她一次次原谅后,,阿杰依然没有丝毫的悔改之意,终于在沈小姐和他大吵一次之后,他把她丢在了路边。
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沈小姐的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劝她分手。
那天晚上,我在沈小姐的耳边絮絮叨叨了很久,最后,她擦干了自己的眼泪,丝毫不顾及已经花掉的妆,拿出手机卡丢进了一边的垃圾桶里。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即便是感性,也是有底线的,当受伤到不能再受伤的时候,麻木到没有痛觉的时候,也就死心了。
沈小姐说,她这辈子只做过两件用尽力气的事情,一件是爱他,一件是忘记他。
她是个颜控,从前最爱外表出众的人,可在那之后她风格大变,开始听民谣,开始四处旅游,仿佛变回了从前那个“恃美行凶”的女王。
可只有我知道,沈小姐还是和从前不一样了,她爱上了酒,虽然喝得不多,虽然不会醉,但是她还是习惯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一人品酒。
分手一年后,她开了一家小酒吧,取名为“过客”。
世人常说这世间最难的是成全,但对于那些曾经用力的人而言,或许最难的是放下。
爱你的时候如飞蛾扑火,你就是唯一的动力,唯一的方向,那时候不知道结果,却满心期待。
等到放下的时候呢?耗时耗力耗感情,因为结局已成定数,而自己却还是守着结局过一生。
从此后,你在酒里,在歌里,在梦里,在回忆里,却不在我的未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