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欢乐颂2》的播放热潮,五个女孩的命运让很多人牵肠挂肚。有一集,樊胜美的哥哥把父亲送到了王柏川家中,一度让王家人焦头烂额准备出逃。大家一起帮忙把樊爸爸送回樊家,樊胜美躲在角落里焦急的看着一群人准备再将樊爸爸送回去。还是樊母一句话:“你可不能把你爸爸折腾死了,我们一家人都指望他退休金。”然后,原本以为要发展为古惑仔火拼局的情节突然戛然而止,又转回了都市爱情剧。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冷笑了一笑。樊爸爸很不幸,中风后还有一个混账儿子,但也很幸运,他还有一个孝顺的女儿,更幸运的是樊爸爸还有一笔可观的退休金。这笔退休金让樊爸爸在失去劳动能力和行为能力后,还能确保自己基本的生存权。但如果这样的事情,是发生在一个没有退休金的樊爸爸身上了,估计导演和编剧不敢用这个情设,因为这样演下去估计就要拍成家庭伦理剧或者潘金莲上访剧了。
最近在看一本经济学思维的书,书中用经济学原理解释了中国农耕时代的封建社会的价值体系里为什么将“孝”作为治国的重要道德标准,因为农耕时代是以家庭小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人老了之后只能靠家庭养老。但依靠子女家庭养老必然存在很多监管不到的问题,比如遗弃老人、虐待老人。中国的封建统治者想出了一个办法,通过建立以“孝”治国的国家价值观体系,有效解决了小农经济家庭养老的问题。所以,在封建时代,长辈有绝对的权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还是小意思。大才子陆游本来与自己的表妹唐婉恩恩爱爱,最后因为母亲大人不喜欢不得不离婚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来了,中国现在要走城镇化发展道路,但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又没有严苛如封建社会的“孝”治价值体系,那么农村老人怎么办?没有退休金的樊爸爸不幸生在了农村,又没有存款,怎么办?
其实,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一问,是因为本人就是这么一家人。老父亲在劳动过程中摔成了高位截瘫,好不容易东拼西凑把命保住了,但接下来就是源源不断的生活压力。我就如剧中的樊胜美,只是永远没有她光鲜亮丽,也没有她有那么多朋友。我做一份工作还兼职一份工作,以维持生计。不好意思,故事变成了苦情剧。
回到农村,什么都好,就是骂官的太多。起初还不太在意,但直到有一件事情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我彻底服了。事情的起因是因为我母亲与村干部有一点口角争执,原因也是因为老父亲低保的问题。对的,就是这个让广大人民群众骂的不要不要的低保。我妈骂到:“能跑的一家都是低保,不能跑不能动的没有低保,有也是一个。”这个其中还有村干部收了低保户50元保险费结果不上缴的插曲了。我妈还是比较厉害的,要到一张9元的财产保险收据做依据,其他家交了钱毛都没有。然后,矛盾演变到今天,被举报的村干部投票要取消我老父亲的低保,这个其中就不吐槽低保制度了。制度是好制度,只是正如丁义珍一句经典名言:“只要想办到,我肯定能找出一条法律标准让其合法”。不好意思,剧情有变成了反腐剧。人生就是这么奇妙,爱情、奋斗还有反腐,一个也不能少。
然后我又学会了一项新技能,我查阅了所有关于重度残疾人国家、地方法律及政策规定,终于找到最新的规定,原文为: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联发【2016】11号);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或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政发〔2016〕61号);2014年11月腾讯大楚网报道:**民政局、残联下发的《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规定,凡我市户籍重度残疾人在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时候,本人收入与家庭成员收入分开计算,实施单独施保政策,并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保障。
朋友们,本人的亲身经历告诉你们,当我拿着国家整个单位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找到相关单位表达抗议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NO”。有成年子女的重残疾人,不行。然后在这种制度下,有的家姑娘残疾有生活能力拿低保,她家两个刚到四十的壮劳动力,还有一辆大卡车赚钱。相当于三人养一个,但我一人要养两老一小,其中一个还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这一切都合理合法,合乎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我那个去你的,大家能告诉我,我是活在中国么?
本人继续查阅了法律,本人为供养重残疾的老父亲,已经支付了高于最低抚养标准的几倍的抚养费。难怪有人说村干部不能得罪。有多少人因此得不到基本权利保障。同样作为年轻人,你们家的父母,特别是在农村家庭,未来都将面临这个问题。子女有抚养父母义务,但不应该是背锅侠。钱虽然不多,但这是政府对我父亲一生辛勤劳动付出后一无所有的生存权利肯定,与子女收入何干?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只能通过这个途径申诉诉求。
如果樊胜美的爸爸在农村没有退休金,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