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要明确的是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使用期。不存在一试再试的情况。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内,不是另行计算的。
一般不得约定试用期的就三种情况: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大妈的家政工作) 2、非全日制用工(面馆兼职) 3、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现在讲一下应该要注意使用的期间。
3月<=X<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1年<=X<3,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在签合同时就要注意自己的劳动期和相对应的试用期限。一般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格式条款,有些不太公平的地方用工单位没特别提醒让你注意的,尽到提醒义务的,申请离职大可提出,是一把保护自己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