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大二上学期,我实际上就已经拿到了英语六级证书,但是即便是那以后的大学阶段,我仍然在学习英语。而要说起来,作为一个工科男,英语六级的水平已经足够了。不过,我自己当时有一个小目标,也就是能够无字幕看美剧。正是带着这样的一个小目标,我其实也是一直在学习的。到了大三后半程,我自己其实已经明显感觉到英语听力语感上面的进步,也真的能够看一些美剧生肉了,但也仅限于像《TBBT》、《摩登家庭》这样情节简单的剧集。我给自己打了个折,然后就认为实现了这个小目标。于是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了,我就又放弃了学习英语。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听到英语就烦,以至于英文电影、美剧、英剧我统统排斥。
不过,最近,我又开始学习英语了。下载了扇贝单词,几乎每天都会打卡背背单词。这是我的一个改变,照常来说,似乎我也没有再学习英语的必要了:我没有去外企的野心,我更没有肉身翻墙的雄心壮志,一辈子跟不同的老外见面交流的次数到目前为止一双手能数得过来。
即便如此,我还是有这样的一些想法,让我想要继续学习英语。
英语本身对于程序员这个职业很有用
我自己是一个传说中的程序员,之所以刻意加上传说二字。也是因为,时间如果回到两年以前,恐怕我自己也不会意识到自己会做这个工作,真也是造化弄人了,两年前的我,所谓的程序员,对我而言,其实也就是个传说,因此我也相信,对于此时很多在看此文的读者,也会有我那时候的想法。
程序员这个职业,对英语还是有一个基本的要求的。 我也看过很多业界大佬在讲他们如何利用英语提高计算机专业知识学习效率,比如直接看英文原版的技术文档,不依靠二手的中文翻译,比如突然遇到一个需要快速解决的问题,直接在谷歌上面搜索英文关键词,快速从stackoverflow 上面找到问题的答案,快速解决问题。比如遇到了一个比较好玩的新技术,直接从YouTube上面观看最新的技术演讲。这都是所谓英语好而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红利,而我最近倒是有一个另外的体会。那就是:**英语对于其变量名,对于提交commit真的挺重要的。 **
在计算机科学领域里,不是有这样一句名言嘛:
There are only two hard things in Computer Science: cache invalidation and naming things.
-- Phil Karlton
我以前并不是很重视变量命名和commit里的文字说明,结果来到新的公司之后,新公司对这方面要求严格,也让我不得不正视这两件事。而我如何才能把这两件事做好呢,显然是要先学好英语了。如果一个commit就是一个英文病句,那就真的是想装x而露怯了。所以,为了能够让这两件最基本的事情做好,我就需要扩张自己的单词量,就需要不断学习。而在这之后,我还要能够流畅地与老外进行书面的技术问答,这就又是后话了。
学习英语的过程是我维持记忆能力、学习能力的一个手段
毕业以后,虽然也是一直在学习新知识。但是明显感觉,学习的方式发生了改变。上学的时候,有大量的知识是其实是通过记忆来获取的,比如从小学到大学一直要背单词,从小学到高中一直要背古诗词,一直要背数学公式,这种记忆非常刻意。相比之下,现在大量的知识,我更多的是通过理解来获取和吸收,而不再强调记忆这样一件事。大量的知识,我可以直接通过在网上搜索相关内容来获取,这样更加简单明了,没有功利性。但是,最近其实也在反思,所谓用进废退,如果不用刻意记忆一些新知识,这种能力是否也会渐渐消退?因而,我也觉得,要通过学习英语,通过背单词这样一个手段来维持我记忆能力,维持整个学习能力。
关于背诵和记忆,我有很多的回忆。比如小学的时候,自己主动背诵的百家姓,直到今天,还是能够记住一百多个姓氏顺序。同样是小学,主动背诵的天干地支表,直到今天还是能够被我用在很多地方。两年以前,曾经背的日语五十音图,到现在还能勉强认得。背诵是件痛苦而好玩的事情,痛苦在当前,好玩在未来。我希望自己还能有这样的一份能力,即便很少有用到的场景,但拥有这样一份能力,总会让我觉得:我还很年轻。
学习英语确实让我的业余生活更加精彩,能够让我看到更广阔的天空
前面说了,我有一段时间对于英语很是排斥,排斥所有英文相关的东西。不过,也因为最近又开始看一些类似《硅谷》这样的美剧,看一些《变形金刚》这样的电影,又重新对英语文化产生了兴趣。我这个人学东西,可能更多的时候还是非理性的,是受兴趣驱动的。只有当我意识到了英语学习的重要性,明白了它能够让我有更好的观剧体验之后,我才乐于去学习英语。
前一段时间,去了趟北京的故宫。印象之中,这次故宫之行,应该是我见到老外最多的一天了。各个民族,各种肤色、各个国家的人们汇聚于此,要说老外里面说哪种语言的人最多,那当然还是英语了。我走在故宫里面,偶尔也会刻意地去听一听导游用英语给老外讲述故宫特色,模模糊糊地也能够听懂一些,但是并不真切。走到太和殿的时候,正赶上一个中国导游跟两个老外说了两个词“white tower ”,我自己直接翻译过来,就是“白塔”了,竟然也有点不知所然了。然后接着看那导游,只见她用手指向远方。两个老外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然后频频点头。我略显好奇,等他们离开之后,我去到他们刚刚待着的位置,才发现,原来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角度,正好能够看到北海公园里面的白塔,还真觉得有些神奇。我自己也在想,倘若不是从那个中国导游的英语里听到了“white tower” 这两个词,我断然也不会发现这等机巧设计。说这样两件事,大概想表明的一个态度就是,这样的反馈,都是促使我继续学习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