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理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让人苦笑不得,不懂是真的无知无畏还是故意要挑战法律底线。
案例1 被告人张三,男,2023年5月15日因醉酒驾驶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2023年6月3日1时许,又因醉酒驾驶被查过。经检测,案发时的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237.52mg/100ml。
案例2 被告人李四,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0年4月30日被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0年9月3日罚款一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日被行政拘留三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2年4月27日被罚款二千元;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3年3月23日被行政拘留五日。2023年8月26日1时许,被告人因醉酒驾驶被查获,案发时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290.12mg/100ml。
对于酒精含量的问题,估计读者比较陌生,做如下解析:
在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并小于80mg/ml属于饮酒驾驶
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属于醉酒驾驶。
人体对酒精的代谢比吸收要缓慢,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又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或不同环境下的酒精代谢速度也是不一样的。由于不同酒的度数不一样,具体体内酒精含量计算,可以参考酒精摄入量计算公式:
饮酒量(ml)×酒精含量(%)×114÷体重(公斤)=血液酒精含量mg/100ml。
根据对照,案例中的张三,李四喝得可真多,喝成这样,还开车上路,是对自己对他人多么的不负责任。那么张三,李四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呢?
张三,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将被撤销缓刑,与新罪一起数罪并罚,保守估计将判处四个月以上拘役,5000元以上罚款。
李四,多次酒后开车,累教不改,且酒精含量高达290,同样面临四个月以上拘役及5000元以上罚款。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最好的诠释。虽然我们可能做不到像保尔·柯察金那样——“我已把自己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但是至少我们可以尽力做到——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