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了一件特别窝火的事——我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拿公司登记备案证明,结果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你们的合同是6月5号开始,最快也得5月底才能来拿备案证明。
我一听,马上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去年6月份,我们换了新办公室。由于房东还有公司注册在这间办公室,就跟我们签了两种合同,一种是跟房东签的真实合同,一种是给出租屋管理中心用的备案合同,两种合同的日期都是6月5号。今年我们公司为了找贷款融资,老板就让我增加办公室的备案面积,我就跟房东约了时间,一起去出租屋管理中心增加备案面积。
前几天,房东从广西赶过来了。我因为有事,就让公司的一个同事来办理备案登记了。我把准备好的材料交给她,还跟她交待,这个备案合同的日期我不清楚填哪一天可以尽快把备案办理下来,让她问问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再填。没想到她去办理的时候还昌按真实合同的日期填了,当时也没问我,而且填了之后也没跟我说一声。后来,她就交给一张凭证说过几天就可以去拿备案证明了。
结果,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事。我随即问了这个同事怎么备案合同的日期是6月5号,她居然说我以为跟真实合同的日期是一样的,还问我怎么办。TMD,居然忘得干干净净,我把所有材料都准备好了,就留了个日期没填,还TMD搞砸了,制造出一大堆麻烦。TMD!我非常非常想骂她,可是又怕伤了她的自尊,就忍了下去。
不过,生气归生气,事情既然都发生了,抱怨也无济于事。还是得压住怒火冷静总结一下原因,找出一个解决办法,以防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找一个细心、靠谱(用现在的说法就是走心)的人做事。对于不细心的人,要多跟她强调几次,而且要把需要强调的地方写给对方。
先撇开这个妹子做事不走心不说,我在这件事上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没有选一个走心的人来做这件事,二是没有让对方对这件事的细节引起足够的重视,也就是没做好强调工作。
所以,我的主要错误其实是没有做到有效沟通,即根据对方的状态和工作态度选择合适的沟通方式。只是想当然的交待了一下,没有考虑到对方对这件事的认识程度、认真态度和我是不一样的,所以最终导致了这样严重的疏忽。
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问题,今后在沟通上一定要把对方的状态考虑进去,并且把所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标出来、注明注意事项。
这其实是没有把人的因素考虑进去,只想着如何把事情做对,没有思考如何用人,才能让人把事情做对。
想到这里,我又联想到人工智能,可以近乎一丝不苟地完全按照这个世界上最细心、理智的大脑们的指挥来工作,绝对可以完胜常常出错的人类。如果再不对人工智能的发展进行干涉的话,人类的前途堪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