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释】
第6列:“恒”、“常”二字义同,汉时因避孝文帝刘恒讳,改“恒”为“常”(高明221页)。
第8列:“殹”读[yì],句尾语气词,相当于“也”、“兮”。
《诅楚文》礼使介老将之以自救殴。
《石鼓文》汧殹沔沔。《郭注》殹,读如系,语助也。
第11列:“命”、“名”二字同义,为“取名;命名”。
《前汉·张耳传》尝亡命游外黄。《注》师古曰:命者,名也。脱名籍而逃亡。
《前汉·李陵传》射命中。《注》师古曰:所指名处,卽中之也。
【注疏】
文子精诚篇:写作竹帛,刻在金石,都是他的大概,而不是精华。
文子上义篇:诵读先王的的书,不如听先王之言,听先王的话,不如知道先王为什么这么说。
文子上礼篇:先王的法度有变易,所以名可名,非常名。
关尹子:不可言即道。
河上公说:这里讲的“道”是“经术政教之道”,而不是“自然长生之道”。常道是以“无为”养神,以无事安民,他的光辉是藏在里面的,不漏痕迹的,自然也就不能言说了。这里说的“名”是富贵尊荣,高士之名,而不是自然“常在”之名。常名就像婴儿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小鸡还未孵化的时候,就像明珠还在蚌中,美玉还在石头里,内心清楚明白,外在表现出来的却是愚顽。
王弼说:可以说的道,可以说的名,是可见有形的事物,并不是永恒存在的,所以不能说是道,也不能说是名,道和名是永恒存在。
指归辑佚:至众之众不可数,至大之大不可度,微妙穷理,非智能测。
朱熹说:道是日用事物应当遵循的道理。
高诱说:常道,深隐幽冥,不可道也。
杨倞说:第二个道,就是说的意思。“恒道”是永恒存之道,第一个道是老子所用的专词,也叫做“天之道”,法自然之道。道是可以用语言讲清楚的,但是不是永存法自然之道。法自然之道,变易无穷,因势而行,与时俱往,不是可以凭借智知而言名的。
俞正燮说:道是言词,名是文字。
林希逸:可道可名则有变有易,不可道不可名则无变无易。
陈鼓应(53页)认为:第一个道,是我们今天所的“道理”,第二个道,是指言说的意思,第三个道是老子哲学上的专用名词。通句的解释就是:“道理是可以言说的,但不是永恒的道了。”
【解读】
这六个字是《道德经》立言的总纲,我们换成今天的概念来理解,第一道是老子讲的“道学”,道学是以“恒道”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系统的学问,就比如学乐理的人未必就是真的懂音乐,懂音乐的人势必要过乐理这一关的。学道也一样,我们读经典可知老子言论,这是老子言说的内容。我们由老子的话可以理解意会到他所讲的那个“恒道”。老子的言论只是代表了老子对“恒道”的理解,并不能诠释“恒道”的内容,随着人们对“恒道”的认知和理解,道学是发展的,进步的,变化的。
上古之时候,先民智慧初开,很多事物都已经存在了,大家各叫各的,难以交流。比如李白的“床前明月光”一般解释都是我们睡觉的床,殊不知他们管坐靠的东西叫床,造成很多误解。黄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这类的问题,据《礼记》记载,黄帝给百物正名。从此大家在名实问题上,不会产生比不要的误解。老子所说的“名”也是这个概念,为了方便称呼,名字当然可以命名的,人们根据一些事物的形态,特征,来给他定名,但名字并非是恒在的。老子说“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強為之名曰大”,定名之后才能去讨论她,探讨她,这便是“道学”的起源,对先天地而生的一种存在,予以命名然后进行阐述。
【释义】
道是可以言说的,但不是恒道。名是可以命名的,但不是恒名。
【辨析】
一、道到底能不能言说?
玄派认为道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无法用语言表达的,能讲的都不是道。我们从原文来看“道,可道;非恒道。”先肯定了道的可言说性,其次说明可言说的道不是恒道,他们混同了“恒道”和“道”的概念。在纠正概念之后,我们再思考“恒道”能不能言说?我们按“以老解老”的方法,去找老子的原话:“有物混成,先天地生”(25),“道冲而用之”(4),“道恒无名”(32),“道恒无为”(37)“反也者,道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40),“无物之状,无物之象”(14)。老子不仅说了恒道是什么,还讲了他的特征,他的作用,他的规律。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恒道”是可以被命名的,也是可以言说,可以用文字记载传承于今的。“非恒道”与“指月之手不是月”有异曲同工之妙,老子说的道,是指向月亮的那只手,而不是月亮的本身。这一点我们可以学习《文子》,读《道德经》不如听老子话,听老子话不如去研究老子为什么这样说。
二、把恒改成常,有没有改变老子的意思?
恒本义为“月上弦而就盈”的一个不变的过程,引申意思是:绵延,延续的不变。
常本义是下裙,是常服,是平常穿的衣服。引申意思为“规律、规则”。
虽细查本义,略有不同。但看历代注解,巧的是,没有一个人使用引申含义。河上公说“自然长生”,王弼说“永恒存在”,杨倞说“永存”。都是突出“恒道/常道”的永久性。分歧在于“恒变”还是“恒不变”?我们从“周行而不殆”(25),“反也者,道动也”(40)可知,恒道是运动的。
古人所言之“变”是否等同与今日哲学中的“运动”?“变”的本义是“弹琴时手指在不同琴弦间移动”,其含义跟“运动”差不过。不过今日语境中的“变”,往往是指代通过这个过程之后“变的跟以前性质不一样了”,今日的“变”实际上代表了古语中“化”的意思。陈鼓应在此订正,说道是永恒的可以,却不是永恒不变的。道是恒变恒动的。这个“变”是按今义理解?还是按古义理解?为了不产生分歧,采用今日所言之“运动”,而不用“变化”这个词语。
三、第一个“道”和第三个“道”那个是老子的专用名词?
我们看陈鼓应和杨倞的观点,刚好打个颠倒。陈鼓应认为第三个“道”是老子的“哲学专用名词”,杨琼认为第一个“道”是老子的”专词“。大概对第二个道是“言说”的这个解释没什么歧义。曾仕强却不这样认为,他说“道可,道非,常道”,有人说好,就有人说不好,这就是常道了,一阴一阳之谓道。
即使在没有标点的情况下,我们参考帛书、汉简的虚词,断然不会出现这种断句。尤其是汉简:“名可,命非,常名”,“命非”怎么解释?这种标新立异的说法,固然有一定的道理,却不是原文要表达意思,我们参考不同版本可以纠正此谬说。
虽然“道”字不是老子首次使用的,但把“有物混成”强名为大,强字为道,是老子首创的。老子把这种“先于万物并且永恒存在”命名为“道”,这就包含了“道”和“恒道”两种涵义。所以我认为老子讲的是两个“道”,第三个是永恒的道,第一个是解释恒道,探讨恒道与天地人关系的道。
四、老子所说的“名”和名家的名实之辩
王弼认为“可以说的名,是可见有形之物”这一点与名家的观点并无区别,公孙龙认为,物体之所以能够被“指”,是因为他有表现出来的特征,所以才能命名,但是名不代表实际。
当人们认识到一个事物的时候,就会给他一个称呼来“指”他,同时会从很多角度来解释他,这就有了“名实之辩”。这个概念,是否符合实际的这种存在?老子讲的道,是否符合道的本身?《文子》告诉我们,不仅要知道《道德经》说了些什么,更要去探索它为什么会这样说。老子说了“道”是自己“强字”的,因为“道”的特征并不像物体那样有形有状,恰恰“无物之象”,“无物之状”就成了道的特征。按照名家的观点,描述道的特征的名词,并不是道的本身。这同样也是“非恒名”的具体含义。
我们先把公孙龙所说的“指”,老子所说的“名”都转换成今天的语境,用“概念”这词语来表达。“道”和“恒道”都是老子哲学中重要的概念,要理解老子提出的概念名词,靠查字典是没有用的,我看很多人为了说明”道德”二字,把甲骨文都搬出来了,实在是做无用之功。研究文字形义,多查字典是没问题的,可研究哲学名词,这样做就完全没有意义了。比如学习西哲中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要解释这个概念,为什么不从甲骨文查起呢?能解释了哲学概念的,只有提出这个概念的人。老子“强名强字”之后,“道”就具备了哲学意义,唯有老子的原话可以解释清楚。这是“以老解老”的基本方法“用老子的原话解释老子提出来的概念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