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断断续续看了一些和美国黑人历史相关的书和电影,从前一阵大热的《绿皮书》到这本《他乡暖阳》到更早的《地下铁道》,越来越深的了解这段过往让我对现今的美国有了更多思考。这一方充满种种不可思异的新世界大陆总被诟病历史短促毫无沉淀,然而即使这短短几百年的历史,谁敢说背后没有大起大落的智慧,没有血泪心酸的交织?
读史使人明智,但为什么尤其热衷美国黑人史?深究原因,和根植心中重土安迁的信念有关,但如果把时间线拉长,又很清晰的看到,时代的剧变已经注定了我们无法和农耕的祖辈一样世代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唯一不变的反而成了变迁。心中的信念和外部的环境如此不调和的情况下如何让自己坦然和这个世界相处?此时就体现出了书籍的力量,总会有一些好书,让你找到和自身相似的影子,去感受别人的感受,即使没有亲身感受那么强烈,也是很大的滋养。
而黑人历史很好的契合了这个矛盾点,或者说更深。从罪恶的奴隶贸易开始的那一刻起,家园就很成了很难被清晰定义的一个名词,是非洲的某片热土?是北美的某个种植园?是芝加哥那个充斥着暴力和毒品的街区?这其中的彷徨和执着,哪里是外人能够明了。
这本《他乡暖阳》由首位非裔普利策奖获得者威尔克森所著,以纪实小说的形式三条主线并行,分别讲述三个来自不同背景不同城市的黑人不约而同的加入20世纪初的黑人大迁移浪潮,从这个分水岭开始,个人命运,家庭命运,后代命运被彻底改变。
南北战争结束之后,法律上已经废除了黑奴制度,但南方黑人仍然受到严重的歧视和压迫,而随着北方工业革命的蓬勃发展,黑人的地位逐步改善。在这种大环境下,1915年至1970年间美国黑人开始了数十年的大迁移,关于浪潮间离开南方的黑人数量至今都没有准确的估计值,有学者认为远远超过了600万。
为了一个难以预测的未来,书中的梅,珀欣和斯塔林分别离开了他们世代居住的故土,来到这个远离家乡的北方,,这次迁徙成为一个历史转折点,如何说它的重要性都不过分,它改变了美国城市的面貌,重建了社会和政治秩序,正如书中所写,“它迫使南方人重新寻找自己的灵魂”。
在种植园工作的梅带着孩子,跟随先生,近乎秘密逃亡般的一步步离开棉田,来到陌生的芝加哥。逃离奴隶般生活的日子并没有多轻松,为生计奔忙是永恒不变的主题,在芝加哥的几十年间,眼看着周围的白人一户户搬走,街区被黑人占领,然而这样的生活就理想了吗?后代对与田野生活毫无概念,但却对街区的犯罪和毒品了如指掌,离开南方,永远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轨迹。
住在纽约的斯塔林兢兢业业做了一辈子列车员的工作,他胸怀抱负,年轻时带着同伴抗争种植园主,一度被追杀,带着无限的向往来到了北方。然而终其一生,他没有成就任何伟业,一直是哈莱姆街区普通一员。虽然生活一直很艰辛,但他可以自由选择生活方式,而在他出生的佛罗里达,就连这份自由都可望而不可及。他犯过错误,但这也都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那么他也承担这自由的后果。很多北迁的南方人到了老年都渴望叶落归根,但斯塔林始终坦然接受终老北方的结局,因为他的心是安定的。
珀欣是三人中最成功的,年幼时他就知道自己远比其他人聪明勤奋,但是因为肤色,他无法得到任何和智慧匹配的地位与财富,于是他长途跋涉来到洛杉矶,在这里开始医生生涯。理想和现实的落差总是残酷的,歧视和坎坷并没有在此终止,然而珀欣以惊人的毅力隐忍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这一切。他的成功是美国梦的典型代表,他成为了享誉城中的医生,拥有不计其数的财富,然而他的风格没有改变,他还是那个面对病人时认真的近乎谦卑的珀欣,这源自他身上沉甸甸的梦想,和前行时不敢半点松懈的压力。
三人的故事只是大时代下的一个缩影,他们代表的是当时那股巨大的迁徙风潮。通过北迁,许多黑人父母实现了一个目标,他们的孩子可以在一个自由的环境下成长,米歇尔奥巴马,奥普拉,惠特尼休斯顿,前国务卿赖斯,她们都是北迁黑人的后代,如果没有机会再北方长大,她们会过着怎样的生活?无从得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场迁徙彻底改变了美国。
书的每一章节开头都会有和内容相呼应的诗歌或者反映当时状况的报道,数次触动我的,除了书中的相关描写,就是这些诗句了,那些浸透血泪的字句,是我们对自由生活应该怀有的最大敬意。
我离开了南方,
投身于一片未知的天地,
带着融入血液的南方文明,
将它根植于他乡的土壤,
看看能否开出与众不同的花儿。
如果它能接受他乡雨水的润泽,
能迎着他乡的暖风摇曳,
能伴着他乡的暖阳生息,
也许能从尘埃中开出花来。
-- 理查德莱特 《黑孩子》